Page 833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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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65·
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规模和影响较大的视察活动:第七届8次,第八届6次,第九届9次,第十
届11次,第十一届16次,第十二届13次,第十三届的前3年21次。自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做到集体视
察和县人大代表个人持“武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证”视察相结合,还可以由几名县人大代表组
合起来进行视察。自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开始,对于一些重点的内容,在几年内连续进行视察,使之年
年有进展,年年起促进作用。
自第八届开始,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对调查工作(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都比较重视,经常开展。
自第十二届开始,还将视察与调查结合起来进行,对重点工程、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发展效益农
业等进行连续的视察和调查。
执法检查和工作检查
县历届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执法检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
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来抓。武义县的执法检查始于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建立的1987
年。全县参加自查和抽查的共4700多人。从执法检查的效果来看,各部门各单位对1979年以后全国人
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颁布的600多个法律、法规进行了一次清理,明确了本部门主管执行的法律、法
规,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查出了一批违法案件,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地方组织法》的13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492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的57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13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5起,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80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210起,违反其他各
种法律法规的74起,还查出偷税漏税案件1776起。历次执法检查,使广大干部特别使各级领导干部受
到了民主与法制教育,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评议工作
武义县开展的最早的评议是述职评议,在1987年就已经开始;其次是司法评议,始于1991年10月;
再后来是行政执法评议,始于1994年。在实际工作中,自1994年起,把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组织人大代表
评议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其选任的干部的述职评议,称为“两项评议”。
司法评议 1991年10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结合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司法工作,参加评议的县
人大代表192名,占代表总数的73%。在评议前走访选民3592人,召开座谈会136个,广泛了解群众对司法
工作的意见。评议中提出建议和意见173条,其中有62%的建议和意见在评议后不久由司法机关办理答复。
1993年8月至11月,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评议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评议
的对象是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乡镇的法庭、派出所。全县参加评议的省、市、县、
乡镇代表共645名。代表们在评议准备阶段,走访村和单位109个,召开各层次座谈会309个,走访选民
3538人,提出各种评议意见634条。评议会后,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提出的634条意见,归纳整理为219
条,其中表扬的36条,建议、批评和意见175条,涉及到金华市公安、司法机关的意见8条。县人大常
委会办公室将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抄告各有关单位。公、检、法、司各单位接到抄告单后,立
即向全体干警反馈。11月下旬,公检法司各单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整改工作情况。
“两项”评议 “两项评议”中的述职评议始于1987年。1987年2月,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
议作出《关于对选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考评的决定》; 3月,召开了“述职评议”动员大会;会
后,指派人员会同组织部门组成两个考评组,首先对县长和3名副县长的实绩开展了民主评议。十多天
中,考评组走访了46个单位,通过75人的个别座谈了解情况,听取县长和3名副县长的述职报告后,对县
政府4位领导的工作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由考评组归纳后反馈给政府和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