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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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67·


               代县长8人次、副县长36人次、政府组成人员298人
               次,任命县人民法院代院长4人次、副院长20人次、
               审判委员会委员29人次,任命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
               长4人次、副检察长18人次、检察委员会委员30人

               次;决定免去副县长职务14人次、政府组成人员职
               务60人次,免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19人次、审
               判委员会委员14人次,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职务6人次、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11人次;接受辞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2人次、辞去县长职务的7
                                                                    图130:武义县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会场(摄
               人次、辞去副县长职务的9人次,接受辞去县人民法 于1987年)
               院院长职务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各3人次;
               撤销职务的人员中,撤销副县长职务、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政府组成人员职务、审判委员会委员职

               务各1人次,撤销审判员职务5人次、庭长职务3人次。


                                      第七节    对乡镇人大的联系与指导



                   武义县人大常委会一直来重视和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与指导。
                   县第七届和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期间,主要是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联系,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好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其中1984年贯彻中央〔1984〕8号、9号文件以后,组织部门如调动乡、镇长,则做到事
               先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商量,然后再履行法定手续,有利于选举产生的正、副乡、镇长的相对稳定。

                   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期间,自1988年10月开始,指导乡镇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设立人大主
               席团常务主席。1987年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6区和2个县属镇配备了人大联络员。
                   县十届人大常委会期间,根据《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条例》所规定的准则,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
               抓好3个环节,会前充分做好准备,会中严格依法办事和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提高乡镇人代会的

               质量。1992年5月以后,及时公布了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的8名联络员和一批正乡镇级人大主席团联络员。
                   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建设,1993年县和乡镇两级人大同时换届后,乡
               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中的专职常务主席增加到17名。通过列席例会、以点带面、发文指导和“上下
               联动”等多种形式的指导,使乡镇人大工作取得实效。所谓上下联动,是指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的

               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上、下一起进行,分级实施,互相配合。
                   县十二届、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期间,主要是通过把好代表“素质关”、人代会“质量关”、乡镇
               人大干部业务关,推动全县各乡镇人大工作的依法开展。



                                         第八节    横向交流与理论研讨


                   浙西南十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
                   1988年12月,由武义、永康两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倡议,得到苍南、乐清、龙游、开化、缙云、

               龙泉、玉环、天台等县人大常委会响应,建立起每半年举行一次的浙西南十县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制
               度。首次会议于1988年12月13日在武义县开幕。会议通过了浙西南十县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简章,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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