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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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政府机关 ·777·
第三节 县政府政务制度
政府会议制度 县政府实行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
制度。
县政府全体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等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全
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讨论决定县政府工
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县政府重要工作;通报有关全县工作的重要情况。
县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组成,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
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县委的指示、决定;2.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3.讨论
提交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通报和讨论县政府其他事项。
县政府常务会议一般1月~2个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
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长办公室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县长召集和主持。县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确
定县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2.交流县政府领导分工范围内的重要工作进展
情况;3.研究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县长、副县长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县政府
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处理属于县长、副县长分管职责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业务事项;2.
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3.研究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涉及面较广的具
体问题所作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4.研究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业务事项。
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需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议题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提
出,报县长审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
县政府领导不能出席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向县长请假;如对议
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批复、通知、抄告单等形式下发执行。会议决定事项,宜于公开的,应
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有关副主任审定,如有需要报县长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县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
议、县政府部门要求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县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要严格按有关规
定报批和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属本系统范围的会议,不得要求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会室名义召
开,一般不邀请县政府领导出席,确需县政府领导出席的,应报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文审批制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
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除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
接向县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性公文,部门间如有不同意见,主办部门的
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由和根据,提出办理建议。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照县政府领
导分工审批,重要事项报县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