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7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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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司法行政 ·899·
1992年经县内行政区域调整,乡镇法律服务所由原来的24个缩减到11个。1993年10月,壶山法律
服务所更名为武义县武阳法律事务所;1995年7月13日,原柳城法律服务所,更名为武义县宣平法律事
务所。
1995年按照省厅上等级法律服务所评定标准,经考核,并由省厅、市局批准,武义县武阳法律事
务所定为省二级所,王宅、大田、茭道等3个所定为省三级法律服务所。
1996年1月,成立武义县法律服务中心;1997年8月,将原宣平、桃溪、大田法律服务所合并,建
立武义县司法局联合法律服务所,被合并的3处分别设立办事处;同月,武义县武阳法律事务所更名为
武义县正阳法律事务所;1997年至1998年,又先后撤销了茭道、桃溪滩、泉溪、邵宅、白姆等5个法律
服务所。
2001年5月,武义县司法局联合法律服务所、武义县法律服务中心,分别更名为武义县联合法律服
务所、武义县中天法律服务所,同时,县正阳法律事务所更名为武义县正阳法律服务所;县桐琴法律
服务所更名为武义县武川法律服务所;县王宅法律服务所更名为武义县武中法律服务所。
2004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六大制度”(即收案登记审批制度,疑难重大案件讨论和请示制
度、办案质量跟踪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业务学习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
规范化水平。2005年,全县法律服务所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48家,业务收费50余万元。
从1986年至2005年期间,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7家(次),调解各类纠纷4877件,
代理民事案件1948件,非诉讼代理364件,协办公证、见证3464件,法律援助111件,代写法律文书
4909份,解答法律咨询15332人次,法制宣传1130场次,受教育者达488269人次,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
2264.85万元。
第七节 公证
1982年3月武义县公证处建立后,办理国内法人、公民民事权益、经济合同和涉外及港澳台地区公
证等业务。
1986年公证处有5名工作人员,受理、办结国内、涉外公证244件,办结率100%。1990年9月,为
沈阳矿务局沈阳集体企业总公司与武义县经济技术协作服务公司一案,使武义县经济技术协作服务公
司避免经济损失20余万元;为县财政局进行的证据保全公证,使县财政局对所扣留物资顺利拍卖税金
入库。是年,公证处共办理国内公证1242件,合同标的1100万元,合同履行率达98.6%,办理涉台公证
5件,协办涉外公证4件,调解历年来的合同纠纷18起。
1993年10月,首次设立武义县公证处驻武阳镇、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事处。
1998年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开拓抵押贷款公证100件、摊位抽签公证237件、房屋产权转移公证37
件、参与县重大工程招(投)标公证6起等。2001年县公证处在积极开拓证源的同时,仔细地做好调查
取证工作,严把出证关,并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公证书的质量。在办理房屋继承、分家析产公证业务
过程中,及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从中发现5起当事人故意隐瞒继承人或财产共有人的
行为,公证员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严格按办证程序出证。
2002年武义县外出谋职、留学、经商、探亲的人数增加。截至8月26日,县公证处已办理各类涉外
公证101件,超过前二年的涉外办证数总和。是年,县政府正式下文将公证程序列入各类招(投)标活
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