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4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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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第二十六编    司法与司法行政




                                                第三节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担负着基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

              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和激化等职责。
                  调解组织
                  武义县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于1950年7月。1986年全县6个区5个镇29个乡,有专职司法助理员
              10人,兼职20人,招聘7人,缺编3人。同年,农村调解组织与治保组织合并后,全县552个村均推行治

              保、调解责任制,有47个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共有调解人员1878人。1987年除2个村因迁址
              未建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外,已建立村调委会555个。全县40个区镇乡都已配齐司法助理
              员,其中专职22名,兼职18名。1989年,全县6个区1个镇配齐司法特派员。
                  1998年,全县所有乡镇都建立了司法所及司法分所。2003年,依托司法所全县各乡镇(街道)都

              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611个调解组织。2005年年底,全县已有82家规模企业建立了调委
              会,此举受到市级以上多家新闻媒体关注。一支由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共1848人组成
              的基层调解队伍建成,调解网络遍布全县各地。
                  调解工作

                  1986年年初,全县实行了治安、调解承包责任制,实现了“群防、群策、群治”,有力地预防和
              制止各类案件的发生。是年全县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673起,防止非正常死亡24起32人。1990年,以
              开展“三防”(即防民间纠纷的发生、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非正常死亡)竞赛活动为重点的调解
              工作,充分发挥了政法战线第一道防线作用,千余名调解干部为稳定社会做了大量工作,民间纠纷得

              到有效控制。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5870件,比1989年的6316件减少了446件,柳城区的民
              间纠纷从1989年的904件减少到1990年的319件。全县还防止可能激化民转刑的纠纷612件,避免可能发
              生的非正常死亡达40件61人。
                  1995年,全县556个村调委会,实现标准化的达502个,占90.1%;进一步抓了调委会的“组织、

              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跨乡镇纠纷进行联合调处。1999年4月,武义县与毗
                                                            邻丽水地区五县(市)联席联调工作达成协议,使
                                                            接边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武义县的竹客

                                                            乡与松阳县的四都乡成功联调了一起毗邻村久拖了
                                                            3年的纠纷案,扩展了调解工作的格局。2005年,
                                                            全县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根据县司法局下发的
                                                            《2004年乡镇(街道)司法所考核细则》的办法,

                                                            进行细化分解、包案到人,为基层稳定起到了第一
                                                            道防线的作用。是年,全县共排查出社会重大疑难
                                                            纠纷96件,涉及245人,成功调解92件;排查出社会
               图157: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摄于1986年)
                                                            不安定因素46起,涉及666人,已经调处的41起中调

                                                            解成功34起,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激化9起。
                  至2005年年底,全县有各级调解组织618个,其中标准化调委会占98%,有调解人员1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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