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8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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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卷 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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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12 2004年全市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统计 单位: 万元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资金 市财政配套资金 其他 自筹 需省补
资金
助资金
资金
铜山村方山柿基地和蚕桑基地 古山镇人民政府 25 5 12 8
八字墙里坞村生活用水工程 花街镇人民政府 40 15 5 8 12
古山镇敬老院 古山镇人民政府 200 70 40 60 30
后岗头药材基地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 5 5 10
合 计 285 95 45 85 60
表3113 2006年革命老区发展项目实施情况 单位: 万元
项目实 项目实 实施时间 规模和内容 项目 总投资 市县补 自筹 其他补 要求省
施单位 施地点 负责人 助资金 资金 助资金 补助资金
2006年
勤丰村委会 江南街道 5~11月 15000平方米村内环境 吕永安 70 10 15 5 40
勤丰村
建设
2006年
前村村委会 石柱镇 5~12月 通村主管道3500米和 高阿郎 70 10 20 4 36
前村
分户7000米管道安装
2006年
政府 古山镇 4~10月 1500平方米住房 胡金吐 50 8 7 5 30
坑口村
市中心 江南街道 2000年10月 7200平方米房屋建设及
敬老院 高塘村 至2006年10月 周围环境绿化 徐国荣 800 300 200 200 100
合 计 990 328 242 214 206
有在职3人以上证明的人员。上述人员中, 1983年
第三节 “三老”待遇 时已年满54岁以上、身体不好、生活比较困难者。
20世纪80年代实行按月定期补
补助办法
助。补助标准根据贡献大小和生活困难程度分三
全县农村老党员、 老游击队员、 老交通员在战争 等:一等每月人均15元,二等12元,三等8元。
年代为革命做出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继续为 1983年经审定全县定补对象64名(其中老党员40
党和人民勤勤恳恳工作。到了20世纪80年代,他 名)补助款额7248元。1984年落实补助对象49
们已进入暮年, 有的已丧失了劳动能力, 且无固定收 名,每月支付447元,全年补助款为5364元。1985
入,生活上存在一定困难。20世纪80年代始,党和 年落实定补对象59名,每月发放522元,全年发放
人民政府对他们实行定期生活补助。 6264元。根据规定只限本人享受,本人去世后,不
优待范围 解放前入党的乡村老共产党员; 革 享受丧葬费。
命战争年代正式入伍的指战员和未正式入伍的武工 1991年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民政厅、财政厅
队员、游击队员、民兵骨干;长期掩护地下党和革命 发出《关于对部分农村老党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的
队伍开展活动而遭受敌人残酷迫害被称作为“堡垒 通知》, 为使农村老党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 根
户”的赤色群众;长期为中国共产党、革命军队搜集、 据物价指数上升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从1994
传送情报和筹粮筹款或以各种方式支持革命且有较 年11月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各增加10元。即
大贡献者。 1937年7月6日以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
“ 三老” 条件 1949年5月8日永康解放前, 参 补助标准从原来的30元增加到40元; 1937年7月
加共产党或当过兵(包括无复员证),参加地下工作, 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从25元增加到35元;
交通工作,革命游击队,未犯过错误,有档案记录或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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