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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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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投保户遭受火灾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比
从民政部门领到的救济金高20倍。1987年279户 第二节 困难救济
火灾户,领取保险赔偿经费26.34万元,平均每户
946.5元,减轻了灾民的负担。
1992年,全县发生火灾37起244户,烧毁楼房 困难救济范围广、类型多,主要有天灾人祸、因
322.5间、平房13间,直接经济损失290多万元。灾 病致贫致困;精减下放救济和临时性困难;助学助医
情发生后, 有关部门救济灾民棉被294条、 棉衣160 救济和扶助贫困山区等。
件、棉裤79条、蚊帐276顶、绒衣169件、绒裤 冬令困难救济 1960年开始,冬季来临之前,
169条。 县人民委员会、民政局适时下达通知,将棉衣、棉被、
1995年,全市遭受火灾278户924人,烧毁楼 棉布票、救济款发给部分困难群众。1961年下发棉
房483.5间、平房8间,直接经济损失683.2万元。 被834条,棉布5133.4米。1962年初冬政府组织两
有关部门发放救济棉被390条、棉衣235件、棉鞋 个工作组分赴苏溪和石柱人民公社作重点调查,发
193双、蚊帐225顶、绒衣261件、绒裤148条、大衣 现无衣被的30户116人。县人民委员会马上拨给
14件。 有关农户棉被120条,棉花350千克,棉布1000米,
1996年, 火灾55起, 受灾247户777人, 烧毁 救济款2.5万元,及时进行救济。为了让有困难的
楼房437.5间、平屋24.5间,直接经济损失701.6万 群众得到及时救济,从1982年开始,民政局于每年
元。有关部门发放棉被322条、棉衣210件、蚊帐 11月底前将过冬物资送到各乡镇,及时分发到困难
297顶、大衣38件。 群众家中。1978~1987年,发放救济棉被3745条、
棉衣4640件、绒衣481件、布票8000米、棉花票
表3141 1992~2007年救灾情况 5000千克。
物资
年度 棉被( 条) 救济款( 万元)
1992 293 50
1993 294 47
1994 290 —
1995 390 17
1996 1748 68.5
1997 360 93
1998 360 258
1999 200 122 图3143 春节期间, 民政干部上门慰问贫困户
2000 400 96.3 1993年冬,救助棉被294条; 2001年冬救助军
2001 400 70 用被400条,冬救款31.6万元。至2008年,年均发
2002 405 100 放越冬棉被400条,年均救济款20万元。
20世纪60年代初,三年困难
下放人员救济
2003 450 330 时期,全县各厂矿企事业单位下放职工1431人,其
2004 410 453.75 中250人由外省下放转入。
2005 410 — 1965年6月9日,国务院下达《关于精减退职
2006 600 — 老职工生活救济问题的通知》规定: 1961~1965年6
2007 450 — 月精减退职,凡现在或是精减当时全部或者大部丧
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老体弱、长期患病影响劳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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