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8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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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水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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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等。1991年,水利综合经营收入84.9万
元,利润41.3万元。2000年拍卖经营不善的水利机
电修造厂、电器成套总厂,发展城镇供水和水利水电
建筑业, 水利经济不断壮大。2007年综合经营收入
6449.15万元,利润1365万元。
水费征收 旧时县境有征收塘租的习俗,如在
杜溪塘, 每年100把田收稻谷5斤( 20两制)。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由于水库工程建成, 需要工程管
理经费开支, 1961年新店人民公社三联水库实行按
用水收费,规定放水100方收费0.3元、稻谷4市
图443 太平水库桥下水厂 两, 用于解决水库管理人员的口粮和工资, 取得了节
埋设界桩,理清权属关系。杨溪水库于1978年征用 水多、 灌溉多、 争吵少的良好效果。同年11月, 金华
移民林地44公顷, 1990年又征用库区林地123.4公 专署农林水利办公室总结了三联水库计收水费的经
顷,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以防泥沙入库。禁止在水 验,在《简报》上转发,向全区推广。1962年,黄坟水
库范围爆破、伐木、捞沙、采石、取土,不准从事航运、 库照此计收水费。据1985年县属5座水库统计,共
养鱼投饲等行为。 收水费13.9万元。用于职工工资和水库、渠道维
2007年7月开始,委托省水质监测中心金华市 修。1986年, 按受益田亩分等级, 每亩收稻谷0.5~
分中心对杨溪、 太平、 三渡溪、 黄坟、 洪塘坑、 上黄、 珠 1.5千克的灌溉水费, 或收现金每亩0.12~0.3元,
坑等水库水源进行每月一次水质动态监测,并编制 委托粮食部门代收。1987年,水费调整为每亩3
《水源地质通报》及时准确掌握水质状况,及早完善 元。水费主要用于工程管理、渠系改造。杨溪、三渡
防范措施。 溪、 上黄、 黄坟、 洪塘坑等市属水库年征收水费共40
各饮用水供水水源单位制订巡查制度,进行库 万元。2003年水费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减轻农
区水面检查。杨溪水库购置巡逻艇,每周巡查一次, 民负担。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组织员工打捞水面垃圾; 太平、 取用水收费 1992年开始,对全市日取水量10
杨溪水库共出动320人次,清理库区周围及水面垃 立方米以上的工矿企业和单机55千瓦以上的农用
圾200多吨。配合库区镇村开展“三清四改”,规范 泵站的取水户进行取水登记工作。并对永康自来水
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厂、芝英水厂、永康拖拉机厂、永康化肥厂等十多家
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推出饮用水供水社会承诺 取水较大户发放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1999
制、 110应急供水系统、供水热线等便民措施。2007 年,实行取水登记发证,对生活用水自备水源(打井)
年自筹资金1000万元, 改造城市饮用水的供水管 取水户逐步登记;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户自备
网,减少水管破漏、水质发黄、水压不足等状况,并对 水源取水户, 办理取水许可证申办手续。规定水资
全市自来水用户水表进行彻底检修,规范用水管理。 源费收费标准(生活用水0.02元/吨,工业用水0.04
元/吨,矿泉水0.08元/吨)。2002年4月成立市打
井协会,实行统一审批打井,统一安装取水计量设
第四节 综合经营 施,统一抄表计收水资源费。至2007年全市共发放
取水许可证1903本, 征收水资源费768万元。
1967~1976年, 水利系统曾创办水泥制品厂、 机 发电 1987年,县内并入国家电网的小水电站
车电机厂、“五七”水泥厂等企业,后归属工业系统。 有32座,装机6545千瓦,年发电量760~1110万
1984年前,经营项目主要是计收水费、养鱼和发电。 度。其中县属水库9处,装机4430千瓦,年发电量
1985年6月,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水利系统 600万千瓦时。1994年始, 杨溪、 黄坟、 三渡溪、 上黄
开展综合经营的通知》, 要求水管单位逐步创造条 等水电站进行技术革新,经过扩容改造,科学调度,
件,向生产经营型发展。先后创办物资站、水利水电 节能增效等措施,水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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