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2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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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21  定海标准海塘建设








            通过压缩开支、集中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向企业和社会各界筹资的办法,对标准海塘50年一遇每千米
            补50万元,20年一遇每千米补25万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筹措标准海塘建设资金的通知》,

             明确指出:海塘建设筹资对象为市本级范围内(含部、省属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干部、
            职工、个体工商户、文化娱乐经营户、各类汽车车主,各类企业,有预算收入的市属部门单位。其中,市级

            干部职工中市(厅)级捐资800元以上,县(处)级捐资600元以上,其他捐资300元以上;市属企业单位干部
            职工按年收入不同分别捐资100元、300元、500元以上,各类汽车主捐资400元/辆以上,三轮车主捐资200元/辆

             以上,各类营利企事业单位按当年实际利润的3.3%捐献;餐饮业、娱乐业等视营业情况做一定捐资。为筹好
            市级资金,市政府还每年与有关部门签订筹资责任状,没有完成指标的单位不仅批评曝光,而且要单位自身

            垫付。为了筹措足够的标准海塘建设资金,各县(区)立足于自力更生,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
            担,不受益也奉献”原则,也相继出台了筹资政策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的乡(镇)不买车、不造楼房,

            优先保证标准海塘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普陀区虾峙镇需建造总长2.1千米的标准海塘,按照工程设计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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