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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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舟山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情况
表1-4-2-6 单位:亩
城镇包括市区和建制镇,城镇面积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1.04%,主要集中在舟山、岱山、六横三
个大岛上。农村居民点面积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42.73%,主要分布在城镇边缘、道路两旁、山脚高地、
避风向阳地域。大岛多而集中,小岛小而分散;前者密度高,后者密度低。独立工矿用地占居民点及工矿用
地面积的10.84%,主要分布在集镇、村庄、农居点外围。盐田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28.30%,生产盐田
均处于岛屿边缘,多数分布于大岛,利用开发新的盐田是舟山土地利用的一个重要途径。特殊用地是指国防
军事用地、旅游风景名胜古迹用地、宗教用地及坟墓地等,在舟山市具有重要的独特地位。全市有特殊用地
18941.3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92%,占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7.09%。
交 通 用 地
1996 年,全市交通用地24445.2 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8% ,包括城镇范围外多种道路、港口码
头、民用机场及其附属建设用地。其中,公路、农村道路、港口码头和民用机场分别占全市交通用地面积的
40.23%、41.91%、5.65%和12.21%。2005 年,全市有交通用地22832.8 亩(不含农村道路用地)。
1996 年舟山市交通用地情况
表1-4-2-7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