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2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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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注:2002年12月取消普陀山园林管理处管理的西天、南天门等6个景点门票。
客房价格 1989年1月,根据国家物价局、国家旅游局《关于一九八九年旅游涉外饭店客房租价的通
知》,对各涉外饭店房费:外宾按全价收费,华侨等四种人按全价的九折收费,内宾房费对本省行政事业单
位按全价的对折收费,其他优惠折率由各饭店自行掌握。旺季企业上浮限幅为20%,淡季下浮不限。1989
年3月,修订1985年印发的《旅社业、招待所收费标准管理试行规定》,调整不同建筑结构使用面积价格计
算标准和设备设施收费标准,对会议室收费标准做出规定,旅客食堂毛利率不超过21%,对外开放食堂菜肴
毛利率不超过34%。涉外旅社、招待所对外宾、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胞不分对象,按修订后的房价加收
40%。1990年6月1日,人民币汇率调整,涉外宾馆(饭店)房价提高14.5%,内宾房价不变。1991年3月,市
物价局下文提高客房部分设备设施收费标准。1999年6月,规定普陀山客房收费企业可自行上浮20%、下浮
50%。1998年1月—2000年12月,按房价高标准,在房价外加收2~10元/床·日的标准海塘建设资金。2000年
1月,定海旅店业客房收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是年3月,对普陀山客房收费实行指导价,最高上
浮40%、下浮50%。2001年9月,普陀山客房收费最高上浮50%、下浮50%。2002年起,普陀山客房收费实行
市场调节价。
房地产价格 1990年1月1日,市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品房价格实
行国家定价。市属商品房价格由市物价局、城建委审查,报省物价局审批。各县(区)所属商品房价格由县
(区)物价局、城建局审查,报市物价局审查。
1991年2月,省物价局核定东园新村二期商品房平均价格为448元/平方米。1996年3月,市物价局根据审
核中心审核的工程预(决)算审核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确定海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在移交使用时,开发建设单
位按房屋销售价(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的2%提取“物业管理维修基金”;2月,市政府印发《舟山市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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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办法》,微利普通住宅和解困房实行国家定价,其他房屋由物价部门核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随行就
市,超过核定销售价部分的50%作为商品房价格调节基金。解困房销售价格为9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
在55平方米内),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等代收费另收。1997年,
规范市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收费标准,住宅60元/平方米,非住宅110元/平方米,个人建造住宅10元/平
方米。1998年10月起,对新建住宅销售实施《住宅销售明码标价书》。1999年,取消房地产交易管理费,降
低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标准。2000年,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开发建设的安居房、解困房、集资房实行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