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3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P. 463
协作会议,部署鳗苗管理工作,发布公告。2月起组织检查,到4月底外贸收购鳗苗81.15千克,占全市计划的
202.63%,为舟山历史上收购鳗苗最高年份。
1990年下半年、1991年上半年,省政府、省工商局相继连续发出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活动。
1991年6月,市工商局与定海区工商局联合在岑港查获钓门山运输船非法携带国产“红双喜”卷烟63箱31500
条,案值2万元。8月,市工商局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捣毁长期在定海从事倒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大
案,当场查获美元9020元、港币145350元、台币121520元。是年,全市工商机关查获走私外烟突破10000
箱,案值突破2000万元,罚没款突破1000万元。
1992年3月起,市打击走私贩私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办公室管理。1996年1—月,市工商局受理并查处由市
2
公安局移交的倒卖美元案,查获倒卖款人民币15.06万元,按投机倒把行为定性,罚款10万元。是年底,市工
商局查处走私摩托车案件57件,收缴罚没款4万元,打私工作领域向打击走私摩托车拓展。1998年,全市工商
机关查获走私摩托车1300余辆。
2001年4—2月,全市工商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托运业实施检查、整治。对全市28家货
1
物托运单位开展整治,查获货物托运单位托运假冒商品、走私物品案件16起。
查处不正当竞争以及查处传销与变相传销 1993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工商机关由此开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2000年,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对全市电力、电信、保险等行业
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整治,对59家公用企业下发自查自纠通知,查获6起不正当竞争案件。2002年5月,根据
省工商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以“反仿冒、反误导、反侵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涉嫌仿冒、侵权、
误导等不正当竞争案件7起,案值100余万元,并对流通领域11起涉嫌经销“傍名牌”商品的行为发出责令改
正通知书。2003年,重点对公用企业、专营企业等单位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管,查处涉及供水、供电、保
险、房地产、交通、烟草、殡葬、金融、行业协会等行业的强制交易、商业贿赂、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
行为等大案要案349件。是年,开展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检查企业47家,立案查处7起,案值
780余万元。2004年5—月,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检查相关企业31家
6
次,立案7起。全市先后查处“完美”组合产品传销案、拜欧特保健品传销案等9起案件,为历年来查处传销
案件最多。
1992— 2005 年舟山市工商机关查获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情况
表 4-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