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0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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岙山海事处 管辖区域为岙山1号、2号、3号泊位前沿水域,包括岙山联检锚地和进口航道。
岙山海事处管辖各点连线与相应岸线围成之水域范围
表 4-11-3-6
船 舶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船舶登记机关 船舶登记机关和职权划分随着船舶数量增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1989年6月,航管与
港务机构分设,明确舟山港务监督负责50总吨以上海船登记工作;50总吨以下海船登记工作,由各县(区)港
航监督登记报市港航监督备案。是年8月10日,浙江省港航监督授权舟山市水上安全监督处普陀监督站、舟
山市水上安全监督处定海监督站、浙江省岱山县港航监督、浙江省嵊 泗 县港航监督为50总吨以下海船登记机
关。1995年,舟山港务管理局明确舟山港务监督为本辖区唯一的船舶登记机关,各监督站不再审批办理船舶
登记。委托岱山、嵊 泗 监督站受理本辖区船舶登记申请,经舟山港务监督审批后具体办理登记手续。2001年
舟山海事局成立后,设置办证中心(后改名为政务中心),统一负责各类船舶证书(件)受理、审核和内部审
批工作。
船舶登记 1988年起,国家实施运输船舶营运管理,舟山交通部门对海运船舶统一命名。1995年1月1
日起,实施新的船舶登记条例。是年,登记船舶146艘,注销51艘。1995年的10月—1996年1月1日,全市统一
换发船舶国籍证书。1997年,出台《船舶登记办证工作程序》。是年,新办理船舶登记678艘次。2001年,舟
山海事局成立。是年,办理各类船舶登记1569艘次,其中所有权登记365艘次,注销登记148艘次,国籍登记
408艘次。是年,执行国家关于船舶强制报废制度,船龄超过规定年限的“普陀山”轮等11艘客渡类船舶和33
艘货运船舶实施强制报废(2003年后,船舶大多在强制报废年限前由企业、船东提前做出处理)。2002年1月1
日起,启用并换发新版船舶登记证书,年底通过交通部海事局船舶登记专项检查。是年,办理船舶登记1412
艘,完成换证船舶1150艘,办理船舶抵押登记382艘次,光租登记182艘次,注销登记145艘次。2005年,办
理各类船舶登记5344艘次,其中属新增251艘、30万总吨。是年底,在舟山海事局登记的舟山籍船舶2469艘、
174万总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