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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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05 年 舟 山 市 运 输 船 舶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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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3-7
船舶安全整顿 1989年后,水运市场出现单船承包、船舶租赁、劳务输出等情况和大吨位小证书等问
题。1993年,以旅游“金三角”为重点,市交通部门组织“四省一市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制定实施《高速
船、摩托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1994年,停止摩托艇从事客运;下半年起,水上安全监管部门清理整顿异地
办证、船证不符、大船小证、一船多证船舶,全市在外地注册登记船舶69艘,后25艘逐渐转至本市。1995年
起,加强“三客一危”(客船、客滚船、渡船和危险货物运输船)船舶管理,是年全市客、渡船持证率100%。
1996年8月下旬—9月中旬和1997年4—0月,专项清理整顿船员和船舶证照,抽查船舶386艘,发现异地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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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检验情况严重,存在大船小证现象。随后开展外挂船回归和无证船纳轨工作,查出无证船舶1577艘,计
14000总吨。1997年,出台《舟山市无证纳轨船舶登记办法》《舟山市无证纳轨船舶船员考试暂行办法》,在
沈家门进行无证船舶整治试点,对579艘港内小船统一丈量、统一着色、统一注册、统一管理、统一颁发《港
内小船证书簿》,成立沈家门个体船舶联合公司,颁发《沈家门港内小舢舨安全管理办法》。至2000年1月1
日,纳轨船舶1003艘,占应纳轨船舶的82.82%,其中港内小船纳轨784艘,占应纳轨船舶的98%;外挂船回
归33艘、17362总吨。
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 1988年,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25.43万吨,占全港货物吞吐量的10.28%。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