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5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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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一 节   信 访 工 作





                   1994年7月,定海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与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1995年,为完善市与

               定海区党政管理体制,定海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重新建立,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改称市委、市政府
               信访局,升格为副县处级,归口市委办管理,内设处室2个,市信访局局长兼任市委办副主任。1996年,各县

               (区)信访办公室先后改称信访局。2001年,市信访局升格为正县处级,为市委工作部门,内设处室增至3个,
               人员编制8名,市信访局局长由市委副秘书长兼任,各县(区)信访局局长由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任。2004

               年,市编委同意市信访局成立舟山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名。
                   1989— 2005年,市、县(区)两级信访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113417件人次(年度数量见附表)。信访呈

               现的主要特点是:总量逐年上升,并由过去来信多于来访转变为来访多于来信;“三访”(即集体访、越级访、
               重复访)总量不断增加,集体上访增幅快;信访热点、难点具有一定的时期性。1989—994年,主要反映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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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转制中出现的矛盾和城镇拆迁安置问题,且以来信为主。1995—001年,主要反映企业深化改革中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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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特别是下岗和破产企业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商品房质量问题等。2002—005年,主要反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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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涉法涉诉问题、企业转制遗留问题、村级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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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各个时期的不同特点,市、县(区)信访部门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着力解决信访

               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4年、2005年,市信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平安舟山”先进
               单位,在全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创 新 工 作 机 制

                   1996年,开展“三无”(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乡镇(街道)活动,8个乡镇被评为
               “三无”乡镇。1998年,全市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全面推开,集体上访急剧上升,市委、市政府成立重大

               信访处置协调小组,召开各类信访工作会议11次。2003年,根据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的统一部署,自7月
               开始,开展群众重复集体访和信访老户专项治理工作,制定《舟山市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老户工作

               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落实责任单位,全市共解决疑难重复
               集体访24件,缓和信访老户9件。2004年,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开始层层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

               理责任书,全市信访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分头抓、上下协作共同抓的
               局面。9月,市里建立由21个部门和4个县(区)组成的起指导、综合、协调、联系、公办等作用的处理信

               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在市信访局),成立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
               制、环境污染、涉法涉诉、企业军转干部和其他信访热点的7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也

               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全年共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20件。2005年,
               实施信访事项终结制。市政府成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对18件重复信访事项按程序进行终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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