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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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多次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及市人事劳动部门对《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进行检查。市、县(区)总工会设有信访机构,受理职工的各类来信来访。1989—005年,市、县(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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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信访机构共受理来信来访5500余件(人次),结案率95% ,其中女职工来信来访1227件,结案率95%以
上;受理调解、法律咨询1306人次。
2003年,市、县(区)工会都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对疑难劳动争议纠纷案进行协调,并逐
步推广至乡镇(街道)。至2005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1995年1月《劳动法》正式实施后,市总工会率先在舟山兴业
有限公司签订集体合同,推行集体合同制。1996年,市总工会在定海区白泉镇开展区域性集体合同试点,并
召开现场会,逐步推广到全市。1997年5月,与市人事劳动局联合下发《关于在企业中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国有、集体、非公有制企业原则上都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规模
较小、生产不稳定、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也要通过协商签订单项协议。2001年,市总工会与金海饭店等8个不
同行业和类型企业首先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至2005年底,全市签订集体合同1566家,覆盖职工9.63万人;
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77家,覆盖职工5.87万人。
“送温暖”工程 1994年,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当年列入困难职工3200多人,发放慰问款60余万元。
1996年,设立市职工扶贫帮困基金,向困难职工实施救助。1997年,市、县(区)总工会及市直8个系统、19
个基层工会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筹集资金300多万元。1998年7月,市总工会职业介绍所正式挂牌,为
下岗、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寻找就业岗位,当年成功介绍2200余人次就业。此后,每年通过各种渠道筹集
“送温暖”工程基金,在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向困难职工发送慰问金。2002—005年,各级工会筹集“送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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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慰问资金1058.73万元,年均看望慰问困难职工2600户次。2002年,市总工会因“送温暖”工作被全国
总工会评为先进集体。
1999年12月,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与困难职工结对帮困活动,55个单位党组织与82名困
难职工结成帮困对子。2000年,市、县(区)总工会及10个市直属工委、239个基层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结成帮困对子256对,为107户特困职工发放《特困证》,特困职工持证可在购米、购油、用水、用电及子女
就学等方面得到一定优惠待遇。2002年,与204对贫困女童结对子,资助款3.7万元,赠物5725件、书935册。
200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情系职工,服务会员”活动,设立工会会员定向服务点和服务项目,全市14
万工会会员在指定的服务单位,凭工会会员证可享受困难帮扶、医疗服务、职业介绍等优惠服务。是年,市
总工会出资5.8万元,资助29户困难职工子女上学;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帮困助医”活动,为首批80名困
难职工发放助医卡,并确定第二批助医对象101人。2005年,全市各级工会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先
进)、离退休职工等1850人次,安排慰问金281.83万元;开展“金秋助学”行动,提供25.3万元资助全市852
名困难学子;有335名党政领导与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是年,特困职工增加享受社会保险、特困医疗救
助、房租减免等多项待遇;至年底,全市有132户特困职工持有《特困证》。
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
劳动竞赛 1989年,市总工会组织全市职工开展“当主人、献计策、创百元、作贡献”活动,全市
增产增收7798.71万元,收回拖欠款3471.70万元,节约原材料及其他费用3428.16万元。1990年,组织开展
“三爱五创”(爱国家、爱集体、爱岗位,创先、创优、创新、创汇、创佳)竞赛,261个单位、1.93万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