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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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05 年 舟 山 市 共 青 团 组 织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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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6-2-2
主要 工 作
组织建设 1989年,团的组织工作重点是在全市团员中颁发团员证,当年颁证率90%以上。1991—1993
年,开展全市渔农村团支部建设,加强渔农村基层团支部工作。1992年4月起,开展试行合格团委、合格团支
部标准活动(“合格团委”以领导班子建设好、执行党的政策好、主导作用发挥好、各项活动开展好、活动阵
地建设好为标准,“合格团支部”以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作用为标准),依据“五好”“四有”标准,
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1994年,在非公企业开展团建工作,要求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建团率90%以上,
符合建团条件的已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均要建立团组织。是年,新建团组织56个,其中新兴经济领域新建团组
织42个。1995年,在全市开展党建带团建,抓好团建促党建活动,全面推开基层党团共建工作,加强党组织
对团建工作的领导。1996年,开展创建示范团支部活动,以全市创建100个示范团支部、整顿转化100个松瘫
团支部为目标,建立示范团支部标准,规范创建程序。市、县(区)、乡、村团组织层层签订党团共建目标管
理责任书,推动基层组织党团共建。年底,74个团支部(总支)被命名为“市级示范团支部”,定海区长峙乡
前盐村等10个团支部被授予“市级十佳示范团支部”称号。1998年起,集中精力,一年一个重心,三年一个
轮回,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在渔农村,把乡镇团建工作重点转移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上。次年7—
8月,在岱山县泥峙镇、定海区长峙乡、普陀区勾山镇等开展试点,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发展新团员,建立团
组织,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团建工作运作机制。2000年4月和11月、2001年4月,分别开展三个非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