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1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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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各类企业118家;在企业推行“一卡(安全检查提示卡)一书(职业安全卫生隐患
整改意见书)”工作法试点。至年底,全市40个乡镇(街道)企业全部使用“一卡一书”,46家基层工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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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卡一书”;建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784家,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3316次。
劳动模范评选 1988年,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每1~ 2年评选表彰一批市级劳
动模范,并负责推荐省(部)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1988—005年,20人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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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国劳动模范,18人获五一劳动奖章,62人被评为省级劳动模范,218人被评为地、市级劳动模范。至2005
年底,全市有全国劳动模范28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1人,省级劳动模范125人,市级劳动模范220人。
2004年2月,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市总
工会与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等共同发起设立市困难劳模救助资金,制定对困难劳模实施救助的暂行办法,
对本市范围内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生活困难劳模实施定期定额或不定期不定额救助,具体标准为:家
庭人均年收入在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渔农民人均纯收入60%以下的劳模,给予定期定额救助,其
中获全国劳模称号的每人每月200元,省(部)级劳模称号的每人每月150元,1956—964年期间获得省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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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作者称号或市级劳模称号的每人每月100元;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渔农村家
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60%的劳模,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款1000~ 4000元;因本人生病负担
过重的劳模,其医药费实行分档次按照不同比例给予报销,但最高救助金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因配偶生病
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劳模,在一定额度内给予救助,但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该办法2006年1月起正式施行。
宣传教育
政治思想教育 1989年,在职工中开展“三忆、三爱、两提高”(忆党的成长史、忆共和国创业史、忆
十年改革发展史;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提高职工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提高工人阶级主人翁责
任感)教育活动。1990年,举办全市企业职工“双基”(基本国情、基本路线)教育知识竞赛。1994年,与舟
山日报社联合开展“投身海岛建设,再塑主人形象”十佳优秀标兵、百名优秀职工评选活动,鼓励职工争先
创优。1997年,与市委宣传部、市城建委联合组织柴万清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向柴万清同志
学习的活动,教育职工敬业爱岗。1998年,开展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立足本职,诚实守信,奉
献社会。1999年,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职工读本》《邓
小平原著摘编职工读本》活动,5万余名职工参与。2000年,与舟山森森泵浦有限公司、舟山燃气公司等12
家单位建立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2001年,组织开展新世纪强职工素质主题教
育活动,邀请大学教授为全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1000余人做WTO与中国工人、现代科技与知识经济报告。
2002年,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演讲比赛、“主人翁风采”书画摄影展等活动。
2004年,在全市100家企业组织开展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目的的“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
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技术比武,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及发明创造等,增强职工的学习能力、
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创业能力。
文化技术培训 以市、县(区)总工会职工业余学校为主,开办各类文化技术培训班。1989— 2003年
共举办文化、技术培训班360班次,参加学习1.93万人次,毕(结)业1.23万人,其中,市总工会职工业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