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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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政  法

























                                               第 一 节   政 法 委 工 作





                1989—005年,全市政法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方针,树立政法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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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落实严打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建立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提高对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的发现、控制、侦破和攻坚能力。开展与“法轮

            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保持“法轮功”人员零进京、零滋事、零插播、零失控。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完
            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铁桶工程”,形成打击、防范、建设、教育、管理、改造六大工作体

            系。全市刑事发案率一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执法司法活动的满意率不断提高。2003
            年6月,全市政法综治战线围绕“五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
            人民生活更加安康)和“六个确保”(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稳健、确保安全

            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目标开展各项工作。2005年,定海区和
            普陀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4年度平安创建先进区”称号,岱山县和嵊泗县被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

            组命名为“2004年度平安创建合格县”。市和四县(区)平安创建全面达标,首批跨入全省平安市达标行列。


                                                       组 织 机 构

                1987年3月,舟山撤地建市,地委政法委改称舟山市委政法委。1988年3月,市政法委撤销,成立市委政
            法协调小组。1988年11月,改称市委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7月,恢复市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7人,设办

            公室和基层工作科。1991年7月,成立舟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基层
            工作科改为综治办。1996年5月,市委政法委增设政治处。1999年5月,增设执法监督处。2001年9月,增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协调处,政治处改为政治部,人员编制11人。2003年,增设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协调处。

            2004年6月,市委建设平安舟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增加2名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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