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3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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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舟山市创建安全文明渔场活动经验。12月,市综治委表彰命名市级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示范点20家。2001
年5月,舟山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1997—000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2002年10月,市综治委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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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会同市公安、教委、城建、工商、文广、交通、环保、卫生、司法行政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办公室,在
全市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治校园及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敲诈师生财物、侵
害师生利益的各类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店、音像书刊店及各类
流动摊点;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出动人员700多人次,检查学校210所,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52处,
查破侵害师生利益的各类刑事案件25起,查处治安案件32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6名,治安处罚74人。检查周
边公共场所617家,依法取缔无证网吧32家,收缴各类非法书刊539册、光盘和录音带762盒。2002年,定海盐
仓街道和普陀区沈西街道被省综治委列为重点整治地区,市综治委协调两地党委、政府,针对突出治安问题,
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部门,明确目标任务,采用严打、严治、严管等多项措施,集中开展整治。11月,
经省综治委检查验收,摘掉“重点整治地区”的帽子。2003年11月,对定海、普陀两地创建文明城市社会优
良秩序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基层安全创建覆盖面达100%,新建成“封闭式”安全小区13个,“半封闭”“开
放式”安全小区12个,建成率88.8%。现场测试,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分别为92%、
85.5%和80.5%。抽样调查,公共娱乐场所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率为100%,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
遏制,市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6.7%。内部“创安”单位由上年的1118家增加到1397家,
提高1.2个百分点。海上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7.4%和65.2%。普陀区《海陆并举,标本兼治,全力打造海
上枫桥经验》材料在全国综治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加强综治义工队伍建设,各地普遍建立“110”志愿服
务队,全市37个社区的社会帮教组、治安巡逻组、纠纷调解组、治安信息组共有综治义工150人。基层基础建
设加强,全市外来暂住人口11.09万人,登记率达100%,做证率95.3%。外来人口作案数占全市外来人口总数
的0.8%,低于全省规定指标。归正人员的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改好率达91.7%;重新违法率
和犯罪率分别控制在6%和2.3%以内,分别低于省定指标3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乡镇(街道)综治办规范
化建设达标率为78.5%。
2004—005年,以建平安舟山为总抓手,全面深化创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渔场、平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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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等系列活动,制定出台《舟山市平安乡镇(街道)考评办法》,组织考核验收。2004年,全市44个乡镇(街
道)有38个达到创建标准,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定海区昌国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为平安创建先进单位。
2005年,有41个乡镇(街道)达到创建标准,占93.18%。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的创建面达100%,
经省委考核组检查验收,舟山市首批跨入全省平安市行列。
外 来 人 口 管 理
1994年,对外来人员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1995年3月,成
立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10月,各县(区)、市定海城区管理委员会、普陀山管理局相继建立流动人口
管理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办公室,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登记站。1996年
10月,市综治委在普陀区开展对流动人口实行公安、劳动、计生三部门联合办公制度试点,次年5月在全市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