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0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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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思想、强化执法监督、提高干警素质、维护公平正义4个方面加强对广大干警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举办读
书会、演讲会等6场次,业务培训和封闭式技能培训人均3天以上,教育培训面达100% 。12月,市委政法委在
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评选执法(司法)为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普陀区人民法院六横法庭等18个单
位和定海区人民法院白泉法庭庭长陈建群等2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市级执法(司法)为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5年,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
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办案、执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
生地方、部门保护及违法干预办案的岗位和环节入手,要求各级政法机关统一建立干警培训档案,确定培训
重点,明确培训目标,严格培训考核,每个干警年度不少于5个培训日。通过自查、分析、整改、培训、考核
等环节,查找出单位和个人执法活动存在的18个方面的问题,完善140项制度。
党 内 执 法 监 督
1994—995年9月,对超审判期限案件59件、90人,全部做了纠正,并分析产生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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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的原因,制定定期清理制度、执法考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机制。1995年8月,对各县(区)看守所超期羁
押和久押不决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督促。1997年4月,开展清除执法中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专项治理,重点检
查一方是外地当事人的民事、经济案件和有管辖争议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及犯罪不移送司法追究、符合立案
条件的违法行为不及时立案和提供不公正法律服务的问题,共清理党政文件、行政规章587件,其中废除带保
护主义的政策、规定7件。复查1995年以来各类案件7175件,督办31件。1999年4月,开展对刑讯逼供的专项
整治。对政法部门1998年7月—1999年6月办理的1011件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复查,针对检查出
来的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问题,制定《制止刑讯逼供责任状》《执法责任书》《执行“九条禁令”实施细则》
和《办案纪律跟踪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1999年5—月,开展劳动教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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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99年6月的117件收教案件和86件解教案件。2000年8月,组织开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称“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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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对在1999—000年5月底批准办理的“两保”案件进行集中检查,共排出“两保”案件539件、644
人,发现并纠正有问题案件151件、163人,查处违法违纪干警3人,落实整改措施80余条。2001年7月,市委
政法委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1998年1月—2001年7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罚没款上缴市财政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罚没款人民币581.33万元、美元4.15万元、港币2万元,其中没收财产人民币55.5万元,
收缴扣押赃款计人民币525.83万元、美元4.15万元、港币2万元。是年,市委政法委办结上级督办案件9件,交
办12件,办结12件;协调案件63件,成功63件;政策性工作协调27件。2002年7—月,市委政法委抽调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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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办公室,对2001年政法机关受理的刑事伤害
案件和群众对政法机关处理不服的刑事伤害案件、治安伤害案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全市政法机关受
理的刑事伤害案件及治安伤害案件559件,其中刑事案件380件、治安伤害案件179件;发现有问题案件84件,
其中对17件久拖未决案件发出督办通知书限期办结,对16名在逃犯责令追回,对5名办案民警执法扣分,对2
名办案责任人进行通报。政法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2004年,开展集中处理涉法
涉诉上访案件专项执法检查。市委政法委会同市政法各部门抽调5名业务骨干组成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联合办公
室,对全市2003年7月—2004年6月发生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排查出涉法上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