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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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 1989年前,机动车检测主要靠耳听、目测、手摸、脚踩的手工检验方式。1989年开始,
交警部门对专业运输单位的客货车、个体私营汽车、个体联户车辆实行季检,杜绝病车、报废车上路。1994
年6月,成立市机动车检测站,引进机动车半自动检测线,对舟山本岛、朱家尖岛及岱山本岛车辆的车容、底
盘、制动、灯光、废气、声级等实行安检。1995年10月,检测站更名为市公安机动车检测站。1998年,岱山
县建立机动车检测站。2002年,营运客车检测改为每年1次。4月,为方便轻便摩托车的检测,交巡警支队在
定海建立轻便摩托车检测处。2003年,新车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可免检。
三轮车管理 1990年4月,定海非机动车由定海公路运输管理所划归定海交警部门管理。8月,定海区
对人力三轮车进行整顿,城区三轮车总量控制在500辆内,统一着色和车容。1991年5月,普陀区政府颁布
《沈家门人力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384辆人力三轮车重新审核、上证。1992年7月,普陀区成立人力三轮车
出租服务公司,直属普陀交警大队管辖。1995年5月,成立定海区人力三轮车服务中心,归属定海交警大队管
辖。10月,市政府颁布《舟山市定海区人力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市交警支队对定海城区三轮车进行集中整
顿,重新审核发证1375辆,车体按车牌单双号分别喷刷红、绿漆。12月11日起,在定海城区实行三轮车单、
双日行驶。1997年,全市残疾人专用车被纳入管理范围。1998年,交警支队对定海城区人力三轮车违规营运
进行整治,查扣无牌无证及冒牌车辆278辆,人证不符761辆。1999年1月,成立定海人力三轮车管理所。9月,
定海控制城区货运三轮车数量,禁止农村货运、自备三轮车进城货运,禁止货运三轮车擅自转让和高价出售。
2000年9月,定海城区开展人力三轮车交通秩序整顿,对违章人力三轮车实施记分处理。2004年,定海城区所
有营运人力三轮车更新。2005年底,全市有客运人力三轮车2942辆,其中定海1422辆、普陀772辆、岱山650
辆、嵊泗98辆。
自行车(助动自行车)管理 1990年,为打击和防范自行车盗窃案的发生,公安机关规定,废旧品收
购行业收购自行车一律凭行驶证或车主身份证。1993年,为遏制自行车盗窃案,岱山公安局把车主的身份证
号码、地域代号刻烙在自行车把手上,牌证顺序号刻烙在三角档上,此经验在全市推广。1996年6月,定海公
安分局非机动车管理所划归市交警支队管辖,成立市非机动车管理所,主管定海区自行车和助动自行车的登
记、发牌、发证工作。1997年,市公安局制定《市助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对助动车技术指标、上牌、行
驶、检审等做出规定。1998年,为遏制窃车案件发生,自行车启用分合式牌照。1999年,市交警支队定海非
机动车管理所重新移交定海公安分局管辖,其中自行车划归定海分局管辖,助动自行车仍由市交警支队车辆
管理所管辖。针对助动车行驶存在的问题,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停发助动自行车号牌的通告》。2001年1月,
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超标助动车改挂轻便摩托车和二轮摩托车号牌,全市改挂超标助动车1.65万辆,占
总数2.04万辆的81%,其余自行报废。2003年4月,定海率先实行自行车管理改革,市民在城区18家自行车销
售点购买自行车可直接登记上牌。至年底,全市登记上牌的自行车26.7万余辆,电动自行车2.36万辆。2004年
5月,在全市实施自行车号牌改革,取消牌证和收费。至2005年底,全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9万余辆。
驾驶员管理 1989年前,交警部门对驾驶员采用按部门、地区组成安全片组和安全小组,开展交通法
规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1989年,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驾驶和安全行车竞赛活动,评选市级安全行车先进
集体16个、先进驾驶员74名。1991年,市公安局成立市第一汽车培训学校,驾驶员培训开始由专业汽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