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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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 政
1987年3月,舟山撤地建市,舟山地区民政局改名为舟山市民政局。1994年7月,市、区合署,定海区民
政局与市民政局合署办公(保留“定海区民政局”牌子),并将定海殡仪馆、定海顾家桥干休所、定海社会福
利院归属市民政局。1995年12月,根据市政府《舟山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民政
局由原来4个职能处室改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优抚安置科(市退伍安置办、市双拥办)、社救福利科、民
政科、社团管理科、定海工作科(定海区民政局)6个职能处室。2001年9月,市区管理体制调整,定海区民
政局与市民政局分离。同时,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民政局职能有所调整,内设机构仍为6个,分别是办公
室、计划财务处、民间组织管理处(民间组织管理局)、优抚安置处(市安置办)、社救福利处、社会事务处,
并将定海顾家桥干休所、定海社会福利院划归定海区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市民政局管理。2002年办
公室增挂“政策法规处”牌子。2004年增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第 一 节 基 层 政 权 和 群 众 自 治 组 织 建 设
基 层 政 权 和 群 众 自 治 组 织
2002年,全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全面开展村级规模的区划调整及其延伸工作。至年底,全市街
道9个,建制镇24个,建制乡12个,行政村从710个减少到588个,居委会93个,村民小组6300个。此后,略
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