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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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2005年舟山市收养登记情况
表7-2-7-2
注:1995年前数据不详。
第八节 殡葬管理
殡葬 改革
1979年,定海青岭建火葬场,推行火葬。1992年,集资41万元把通向定海殡仪馆的青岭公路西段路面改
建成水泥路面,补助12万元用于改造火化设施。1989年,建成嵊泗 县殡仪馆。1990年底,市、县(区)均建
立了殡葬管理机构。1991年5月,市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首次划定定海
昌国、解放、环南三个街道和普陀区沈家门镇大部分地区为火葬区,其余地方为土葬改革区。8月15日,发
布《舟山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以实行遗体火化为重点的殡葬改革在全市全面推行。1992年,拨款60万元新
建普陀区殡仪馆。1993年,统一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检查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情况。1995年,开展
“二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共拆除迁移坟墓65座,绿化植树覆盖5965座。1996年8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
殡葬管理扩大火葬区的通告》《舟山市扩大火葬区实施方案》《关于“舟山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等,火葬区扩大到舟山本岛(除定海区马目乡),火葬区面积从20平方千米扩大到500平方千米,人口从16
万人增加到42.1万人。1997年7月1日起,朱家尖岛、普陀山岛、鲁家峙岛和定海区马目乡推行火葬。1999年
12月25日,嵊 泗 县泗礁本岛推行火化。1999年,嵊 泗 县拨款400万元,新建殡仪馆1座。1995— 2000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