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9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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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节 双 拥 共 建
舟山是海防前哨,驻军较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地方政府和驻军历来重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简称“双拥”),每逢元旦、春节、“八一”等节日,都要开展拥军慰问或军民联欢。20世纪80年代末期始,
开展军民共建活动。1989年,舟山成立市军(警)民共建文明城市委员会,对全市军(警)民活动进行规划、
协调、调查和表彰。1990年,在全市推广舟山基地驻定海部队军民共建人民路一条街经验。1991年5月,成立
舟山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简称“双拥领导小组”和“双拥办”),加强双拥工作。至
是年8月,全市两县两区均成立双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49个有驻军的乡镇(街道)也成立双拥领导小组,
没有驻军的乡镇成立拥军优属领导小组。1992年,市、县(区)普遍建立党委、政府议事制度和军政联席会
议制度,双拥工作正式被列入党政军议事日程,并在全市陆续开展双拥模范城市、模范乡镇(街道)的创建
和双拥先进集体、个人评比表彰。是年,全市军民共建点发展到649个。守备区庙子湖守备营为第二故乡建设
做贡献,受到中央军委和南京军区的肯定赞扬,拥政爱民事迹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映三次;海军某部战士陈
从军舍身救渔民被海军授予“爱民模范”称号;嵊泗县花鸟冷冻厂厂长叶祝芳热情拥军优属,被评为全国百
名拥军优属模范。1998年,普陀消防大队陈建军在扑救舟山远洋渔业“久远800号”渔轮火灾中献出了生命,
被省政府追授“人民卫士”称号,被公安部追授“灭火勇士”称号和二级英模奖章。至2005年,舟山市4次获
评全国双拥模范城,并涌现出许多拥军模范、爱民模范和双拥先进集体及个人。
拥 军 优 属
1992年,对现役军人免收普陀山进山门票,对军用车辆免收舟山港码头和鸭蛋山渡轮码头停车费。1993年,
地方用于部队粮油、水电等各类补贴、补助,减免款项,支援部队建设资金达千万余元。支持37561部队港
区封闭工程建设,征地100余亩,搬迁农户16户。1994年春节期间,全市拨款千万余元用于部队粮、油、电
等补贴,定海区组织调拨各种水产品24.7吨供应部队。继续保证部队子女就学享受“降分录取”“跨地段择
校”的优惠,公园及停车场军人免费,服务行业服务军人优先。1995年,市委、市政府出资127万元,帮助驻
舟部队发展农事业生产。1996年,市委、市政府下发《舟山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当年办理随军家属“农
转非”100余人,安排部队子女167人就读中小学,其中86人跨学区读书,16人享受降分就读高中,为部队解
决饲料200余吨,安排部队家属就业25人,办理招工手续26人、调动41人,优惠供应军需品17万元。1997年,
制定出台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安排357名随军家属就业,为170名无工作的随军家属兑现每月50元生活补助
金。教育部门照顾78名部队子女享受跨地择校读小学、初中、降分进高中的特优待遇。人事劳动部门帮助解
决随军家属“农转非”100余人。市土管局为驻舟部队办理军用土地发证44宗,并优先搞好军用土地权属的确
认。1998年,市有关部门拨款25万元支持驻军农副业生产基地建设,解决59名随军家属就业,帮助71名下岗
军嫂实现再就业,向199名“名义招工”军属发放生活补助费12.5万元,下拨基本保障和再就业经费15万元,
承担该类人员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10.8万元,海军舟山基地随军家属就业率85%,在东海舰队中名列第一,
舟山市被评为全省唯一的安置随军家属工作先进单位。春节、“八一”期间,市、县(区)、乡(镇)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