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8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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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等创评活动,规范公共场所精神文明奖牌悬挂。2005年举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至2005年底,全
市有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个,省级文明单位50个,市级文明单位141个,市级
文明行业11个。
文 明 乡 镇 ( 村 ) 创 建
1997年1月,市文明委部署在全市渔农村开展争创文明乡镇活动。9月,向渔农村印发《舟山市文明乡
镇考核标准》。1998年10月召开全市渔农村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座谈会,朱家尖镇等6个村镇在会上交流经验。
1999年1月,市文明办等7家单位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月,市级文明乡镇按照“言行文
明、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创建文明一条街活动。8月,全市渔农村“十星文明家
庭”创评工作现场会在普陀区虾峙镇召开。虾峙镇、沙峧村等村镇介绍创评工作经验和体会,与会人员参观
黄石、沙峧 村“十星文明家庭”。2000年底,把原先开展的五好家庭、文明家庭(船)创建活动纳入全市渔农
村统一规范的“十星文明户(船)”创建活动。2001年,在渔农村普遍开展以整治社会风气、整治居住环境、
整治山头“白化”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着力改善渔农村社会风气和居住环境。全市全年共清理坟墓
1522座,新建公墓区63处,清理小宫小庙156座,拆除滥建庙宇18座,举办职业迷信人员学习班24期196人,
新建图书室(馆)14座、阅报栏76个,新增各类文化活动场所47处,清理河道(阴沟)100余千米,拆除露天
粪缸(坑)3000余只,新建公厕59座,拆除违章建筑396处。2002年,在渔农村开展以文化阵地建设、思想
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双建设”活动,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实施创建特
色村镇工程,深入开展中共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全市县以下渔农村有文
化馆(站、室)137个,图书馆(站、室)29个,影剧院19个,广播电视站(室)39个,文化广场5个,体育
场所13个。2003年,以文明村镇创建为龙头,广泛开展文明车船、十星文明户、平安渔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按照“万村整治,千村示范”目标,全市投入村庄示范建设资金3299万元,拆除旧房6.78万平方米,新增通
村公路73千米,新增自来水使用人口687人,新增绿化面积19.86万平方米,建造公共厕所23座,添置垃圾箱
461只。2004年,以“双建设、双整治”活动为抓手,以创建卫生村镇为突破口,紧密结合“暖促”(暖人心、
促发展)工程,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东海明珠、海岛百花”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同时
开展渔农村新型社区试点工作。5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双建设、双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市文明
委印发《舟山市创建文明乡镇暨“双建设、双整治”活动目标任务分解(2004—010年度)》,建立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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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按季督查、按月报表工作机制,在定海区马岙镇召开全市创建文明村镇暨“双建设、双整治”经验交流会,
渔农村人文居住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2005年,结合新社区的设立,广泛开展以文明单位和渔农村新社区结
对为主体的“城乡结对、共创文明”活动,全市182个渔农村新社区与文明单位结成共建对子。自8月结对开
始至年底,为结对新社区办实事130件,投入资金和财物折合人民币150多万元。至2005年末,有全国文明村
镇1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2个,省级文明乡镇3个,省级文明村6个,市级文明乡镇14个,市级
文明村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