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7 - 舟山市志(1989—2005)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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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隆重的迎接“浙江省文明城市”牌匾仪式。是年,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3月25日,舟山市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动员暨精神文明创建表彰大会召开,市领导、驻舟部队首长、省文明办领导和四县(区)创
建指挥部、市属各单位负责人等700余人与会,定海区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等一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单
位受到表彰。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确定“两步走”奋斗目标,市长与四县(区)、新城
管委会、普陀山管理局等创建责任部门签订创建责任书。会后各县(区)、市属有关部门根据市里的总体部
署,先后召开会议,提出创建目标。4月,向省文明委申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并结合申
报工作,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模拟演练。6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
意见》。7月,市创建指挥部编发《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任务分解方案》,把各项创建任务按共性
任务、个性任务、专项任务分别下达到定海、普陀两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51个市属创建责任单位。是月,
推出并启动舟山市文明旅游景点创评活动。8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组织两区和各创建责任
单位对达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市文明委印发《关于继续开展文明社区创评活动的意见》,要求完善社
区服务体系,活跃社区文化,深化创建内涵,并把评选范围扩大到定海、普陀城区,岱山、嵊泗县城,普
陀山及临城新区所辖建成区内的社区。至2005 年末,定海、普陀城区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文
明城区”,岱山、嵊泗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全市有省级文明社区4
个,市级文明社区45个。
文 明 单 位 ( 行 业 ) 创 建
1991年10月30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布《舟山市文明单位建设条例》。1995年5月,全市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普陀召开。9月,全市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在岱山召开。12月,召开全市创建文明单位
工作会议。1996年8月,市文明办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8—1月,全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开展“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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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舟山、爱我交通、争创文明”出租车竞赛活动。1997年4月,市文明委部署在全市开展“文明在舟山”系列
创建活动。7月,市文明办召开全市文明服务示范点现场交流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座谈会。2000年9月,召开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研讨会,收到研讨文章34篇,有15家单位在会上做交流发言。2002年制定印发《文明行业
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行业创建标准、评选办法和日常管理做出具体规定。与“诚实守信”教育相结合,金
融系统在全市渔农村开展创建信用村镇工程;团市委在窗口服务行业启动“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
旅游部门开展打造“诚信旅游”行风评议活动;工商部门推行信用记录制度和企业网上身份认证体系,完善
消费者举报投诉网络,同时继续在全市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市场、街)创评活动。2003年,在
广泛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点、青年文明号、文明科室(员工)、“三优一满意”、“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评活动
的基础上,召开全市创建文明行业暨“三优一满意”活动经验交流会,首次开展文明行业评比。2004年,文
明单位、行业、服务示范点创建面不断拓展,并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延伸。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回头
看”活动,加强对市级文明服务示范点及车站、码头、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窗口单位检查指导,规范窗口
服务。开展“诚实立身、信誉兴业、共铸诚信”活动,深化青年文明号、文明科(处)室、“百城万店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