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7 - 舟山市定海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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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地方人民政府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1999 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及区领导的部署,区政府法制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规范性文件
清理工作。在清理 1996 年后区本级及各部门各乡镇的文件中,区政府法制局对 31 件区本级规
范性文件提出拟修正 4 件、废止 3 件、暂停执行 1 件的建议;对乡镇部门清理出的 126 件文件,
提出拟修正 18 件、废止 33 件的建议。2007 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
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依法对市区管理体制完善后区
政府制定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155 件进行清理,对主要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内容相抵触或适用期限已到期、调整对象已消失的 77 件文件决定予以废止或失效,对仍有必要
但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 18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予以修改,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70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
定予以保留。2007 年 12 月,区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将清理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第四节 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04 年 2 月,建立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成立
由区法制办、区编委办、区审改办有关人员组成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拟订学习培
训、“四项清理”工作,配套制度建设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区政府于 3 月和 8 月先后出台《关于贯
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的通知》《舟山市定海区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制度的通
知》,部署全区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
2005 年 6 月初,在各部门及乡镇自查基础上,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人大法工委对 9 个部门
和乡镇进行抽查。《行政许可法》实施 1 年,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30551 件,作
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0355 件,举行行政听证 2 件,未收到一件行政许可投诉。8 月底,区人大常
委会专门听取区政府关于《定海区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区人大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审议意见。区政府提出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的 6 项具
体工作措施。10 月,区法制办下发《关于继续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四项清理”工作》(定府法
〔2005〕7 号),再次对行政许可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2006 年,全区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受理行
政许可申请 34039 件,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3515 件,其中举行行政听证 3 件。
2007 年,先后对档案、统计、招投标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落实行政处
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统计分析制度,重点对重大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
查工作,审查报备重大具体行政处罚 918 件。经审查,未发现有不符合执法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从
事行政执法活动及不落实监督决定、通知书和复议建议书等的现象,无违法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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