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5 - 永康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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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志
               犢犗犖犌犓犃犖犌犛犎犐犣犎犐

              所需的技术力量和夫妻两地分居、年老职工身边无子 新招工人均实行合同制。是年招收合同制长期工
              女照顾等问题。1988年,为搞活固定工制度,推行优 493人, 1985年,招收872人, 1986~1988年,全县
              化劳动组合试点。县人民政府批准劳动人事局关于 招收合同制长期工4654人。1992年,全面实施劳
              《永康县全民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招用工人的 动合同制。1995年,全市城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暂行办法》。1993年8月起,对国有城镇集体企业用 职工占职工总数的97%。乡镇私营企业仅有少数
              工全部放开,劳动部门不再下达指令性或指导性计 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有78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划。1995年8月,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实 1998年,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400多份,补
              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从法律上取消固定工制度。 办外来人员就业证1500余本,清退童工44人。
              2000年4月,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进入整体转制,职
              工实行货币性安置(买断工龄)。民营企业用工通过
              劳动市场招用,劳动部门对用工实行劳动合同鉴证。
                  临时工 1952年,全民单位有临时工1203人。
              1963年,将1957年底前进单位工作的长期临时工
              583人转为固定工。1964年, 提倡少用固定工, 临时
              工人数有所增加。1971年,严格控制招用农村劳动
              力。197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临时工管理的
              指示》,将1970年9月20日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长
              期临时工2085人转为固定工。1982年,建立临时
              工工资基金审批制度。1987年,实行管理、服务和
              收费原则,加强对农民工和城镇户口临时工的管理。                              图3016 用工制度改革后,工人在学习劳动合同法
              全县企事业单位临时工498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
              位1943人, 集体所有制单位3044人。1990年, 清

              退计划外用工3379人。1991年10月,建立临时工                        第三节 就业安置
              务工许可证制度。1993年, 进一步改革劳动管理办
              法, 临时工纳入劳动合同制度中管理。
                                                                     失业人员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总

                                                                工会在进行失业工人登记的基础上,介绍22名失业
                                                                工人(店员)重新就业。1953年4月,县人民政府拨
                                                                款350万元(旧币)组织失业工人生产自救。1956
                                                                年春,帮助城关镇及芝英、古山、唐先等农村集镇无
                                                                业人员94人就业。根据省里分配,陆续安置150户
                                                                杭州失业人员。
                                                                     精简职工安置 1960~1963年,全县精简全民

                                                                所有制单位职工2671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
                                                                2613人, 减少城镇人口8677人。1969~1970年, 根
                                                                据上级指示,重新安置部分符合招工条件的精简下放
                                                                职工,转为正式或临时工。1975~1984年,通过调查
                       图3015 企业人员在劳务市场招工
                                                                登记,为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精简下放职工转为居
                  合同工 1982年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后,以“铁 民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或保留农村户口,领取生活
              饭碗” 为特征的固定工制度已不适应新的形势。 费。夫妻双精简职工子女可招1人回原单位工作。
              1984年,国家对用工制度进行改革,除安置复退军                               下放知青安置 1964年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
              人、技校毕业生和经批准的征地招工仍为固定工外, 上山下乡。至1972年,全县下放知识青年9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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