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7 - 开化古籍丛书之四:春秋经传类对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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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  开化古籍丛书                                               《太平策》卷一       · 323  ·






 以巨万计,国不可以得民货,货以畸零计,民不可以得国钞。若使畸零之货可  以权一时之宜,因而行于中国。识者谓纸钱乃鬼神所用,非人世所宜。以人用
 易铜钱,则巨万之钞自然流通,此国与民之两便也。  鬼,固知宋祚之不长矣。不谓圣朝立法,不求乎古而循袭亡宋之旧,诚为可惜。
 禁钱之不便亦有三:一则见有废钱日渐消毁,随处变卖熔化为器,灭弃有  愚于读书之暇,反覆䌷绎,颇得其说,既乏权位,虽有其策,志不得伸,
 用之宝沦为无用之铜,深为可惜。二则市井懋迁,难以碎贴,店铺多用盐包纸摽,  言不得达,惟有怀能抱恨而已。以纸为钞,决难久长。如欲用钞,必须改法,
 酒库则用油漆木牌,所在风俗皆然,阻滞钞法莫此为甚。三则商贾往来,途旅  宜仿古用币之意,以绢为之。国家立局置匠起机,依钞样织成方幅,每贯自为
 宿食无得小钞,或留质当,或以准折,村落细民出市买物,或背负谷粟,或袖  一张,约以尺二长七寸阔,四围边幅俱全。其贯文就机织成,却以五方印色关
 携土货,十钱之货不得五钱之物,或应买一钱之物只得尽货对换,此则农商工  防之。取青于极东,取红于极南,取白于极西,取黑于极北,取黄于中土,五
 贾之通不便者也。    色备具,非民间可得之物,虽欲伪为,将焉用之?然织者可作大张,难制小幅,

 以三者之便兼以三者之不便,固知铜钱诚不可废也。即今民间所在私用旧  零用自有铜钱,不必小钞。若朝廷出纳,则代以轻赍。此即子母相权之说,一
 钱,准作废铜行使,几于半江南矣。福建八路纯使废钱交易,如江东之饶、信,  则可以数十年不坏,二则伪造者不得为之,三则免倒换烧毁之烦。行之数年,
 浙东之衢、处,江西之抚、建,湖南之潭、衡,街市通行,颇是利便。  成多损少,其钞自不可胜用矣。立法之善,无出于此。故曰钱决不可用,钞决
 愚尝参酌古今,若以铜钱一伯文准中统钞一贯,一分一钱极为酌中,亦与  不可改,此事有关国计,非泛泛杂律常例之比,可以富民,可以强国,可以解
 钞文内贯形相符。今铜价一斤该中统钞一贯五伯,每一斤铜可铸钱一百六十个,  岁饥,可以弭外患,可以万世开太平,真久安长治之策也。虽是群言噂沓,谁
 则钱与铜价亦相等,自无伪铸之弊矣。兼各处炉冶器具已有规,可复鼓铸。除  适为谋?筑舍道旁,岁不我与,因循苟且,唯唯悠悠,最为政之大患也。

 见管外,仍设官旋造,严禁民间擅铸铜器。见存之铜足可尽用,铜坑所出更无  深虑废钱日销,伪钞日广,国计日削,大柄日移,其流祸岂浅浅哉?伏愿
 尽藏。将见国家日富,百姓日殷,太平盛观何以加此,此特言用钱之利而已。  贤相名卿,其疾图之,天下幸甚。
 钞法之弊,其害有不可胜言者。钞,国课也,朝廷之柄用也,而与民间共
 之,可为长太息,可为痛哭。今民间之钞,十分中九皆伪钞耳。伪钞遍满天下,  五盐法。富国惠民,无出于铸山煮海二事而已。铸铜为钱,固乃国家之大
 而朝廷略不动念,不知谋国之臣何如其用心也。且如一年造钞二百万锭,发出  务,煮咸为盐,虽知为重,而未得规画之方。今随处立运司,各场置令丞,实
 各省倒换,举化为灰,止存工墨钞三十万锭而已。今民问富家巨室,庸僧缪道,  以课程浩大,必须另设衙门以专管领,不知为蠹民间甚不小也。致弊百端,何
 豪商巨贾,一家所藏有不啻三十万锭者。合而言之,箱箧畜藏何止百千万亿计,  可胜言,其于国家,实无所益。且如福建一道仅抵淮浙一场,周岁办盐七万引,

 非伪钞而何?善为伪者与真无异,虽识者莫能辨。或有败露到官,乃造之未善,  亦设运司正官首领官吏人等,所辖一十场,批引入所盐仓二处,官攒人吏游食
 不堪使用者耳。愚尝留杭,见买卖者就库倒出料钞于店户使用,反覆观之曰,  之徒不计其数,惟蚕食盐户而已。
 此伪钞也。试代以伪,反忻然而受之。杭人习于市易尚不能辨,况乎乡落小民  今各处运司官吏,每岁轮番分司,给散工本,虽曰“唱名”,其实阳散阴收。
 哉。昔在仕途,尝推问伪钞公事,犯者谓一定工本可以造钞数百定,获利如此,  才并开煎,即以守催监装开灶、起火、住火,比附考较封埕,巧立名色,百计
 人安得不乐为之?虽赴蹈汤火,亦所不顾。如不以为然,但更改钞法,悉令旧  科扰,场官因而倍取,盐户必须应付。又有总司差人催办取数,什伍为群,不
 钞赴官倒换新钞,必数百万倍透出于元发钞本矣。又尝考之,自周汉以来皆用  时下场追扰,若不取之盐户,从何而出?上下交征,通同隐蔽。户之富者尚堪

 钱币,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武帝用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  少延,贫者无措,必致私煎私卖之弊。官司追搜,如捕重寇,只得举家逃窜。
 为皮币。后汉光武货币杂用布帛金粟。章帝时令天下悉以布帛为租,市买皆用  即目逃户已多,不敢申明,止令同灶盐丁代办,数年以后,必尽逃矣。此盐司
 之。至唐则全用铜钱,或间以缣素,不闻用钞也。至宋朝寇瑊刺蜀,创置交子  之设不便于盐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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