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2 - 开化古籍丛书之四:春秋经传类对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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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8  ·  开化古籍丛书                                                                                                                                    《太平策》卷一       · 329  ·






             年食,九年耕余三年食,故尧有九年水,汤有七年旱,天下不至于乱,民生不                                                               若令自愿,必无应者。亦须官为立式,有地百亩之家,限以一岁出粟一石,如
             至于乏者,以备之有素也。                                                                                     有好义愿自多出者,听,悉令出等。甲户执其纲领,择乡里能干者效其驱驰。
                  国家混一以来,年谷屡登,民无菜色,间有不稔,未见深害,所以上下                                                             岁添新粟,则旋广仓廪。每遇阙乏,如取诸寄而已。夫收支出入既无预于有司,
             偷安,不为经久之思。万一遇大水旱、大凶歉,饥馑相因,骨肉不保,户口星                                                               若其规画未至,必须助以官府之力。或掌事任劳之人自有侵欺,宜令司县官依
             散,盗贼云起,将何策以救之?今民间一年耕仅了一年食,虽有余粮亦不爱                                                                窃盗例科断追理。或司县官因而挟势借贷,宜令巡按官依枉法赃例定罪,征还
             惜。如近年河南小荒,江淮一水,便已荡析流离,无所依归。今年山东八路                                                                本色。若所在官司有能劝率成效,令合属上司开具保举,优加升赏,诚为安民
             被灾阙食,朝廷拨降钞三万锭,委官计户见数,大口二斗小口一斗,赈济两                                                                定业之长策,经邦贻谋之要道。虽言近迂缓而事实急切,如今年之荒特其靡耳,
             月。续据报到,阙食户四十六万四百余户,大小口一百九十万四千有零,该米                                                               所可忧者正在他日。毋谓不及于目前,而藐然置之度外也。然此事非二三年未

             六十七万三千九百八十石,折支钞三十三万四千八百余锭,亦可谓善政矣。然                                                               能有成,而目前之急,必思先有以救之。庙堂之上皆知为今日急务,不过坐待
             民生不可一日无食,七日不食则死,安能忍饥以需赈济?若待所在官司申明闻                                                               其毙,未闻处置之方略。虽官司贱价赈粜,以有限之米应未已之荒,长计将安出?
             奏,徐议拯救之术,展转迟误,往往流亡过半,此不可一也。灾荒之地,自冬                                                               若勒令随处富家平粜,则流害滋甚。大户纵贿而求免,小户力贫以奉行。徒资
             而春,春而夏,直至秋成方可再生。纵得两月之粮,岂能延逾年之命?此不可                                                               官吏之买卖,初无济闾里之危急。言者请给盐引和中客米。往年发珠子引,盐
             二也。天虽雨玉不可为粟,家累千金非食不饱。若给以见粮犹能济急,今散以                                                               商失陷,至今怨黩,岂堪再虐以米引耶?纵令优利数倍亦所不欲也。今被灾之
             钞物非可充饥,纵有钞满怀而无米可籴,亦惟拱手就死而已。官虽多费而惠不                                                               处虽多,而江淮、湖广亦皆稔熟,及此收成之余,急为立法,收米四百余万石,

             及民,此不可三也。无预备之先谋,至临危以立策,虽有上智无如之何。今京                                                               半运赴都,半留随省,以备明年之荒可也。
             都之下,达官大家亦无储畜,百工庶民皆是旋籴给㸑,朝不谋夕。只今米多价                                                                   宜仿汉时输粟为郎之例,发下从七品、正从八品虚名敕牒四千道,实拟散
             平尚且不给,设使价起更值凶荒,尽为填沟壑之饿莩矣。此皆可为甚虑者,而                                                               官,遥授职事,分给行省,填名类报。从七一千道,每名米六百石;正八一千道,
             执政恬然不以加意,识者为之寒心。                                                                                 每名米四百石;从八二千道,每名米三百石,可得米一百六十万石。天下之富
                  伏睹《至元新格》,诸义仓本使百姓丰年储畜,俭年食用,此已验良法,                                                            而好名者皆争趋之,既非常调,亦无碍于选法也。又仿宋时官卖度牒之例,除
             其社长照依元行,当复修举。文非不明也,意非不嘉也,越十三载未见举行,                                                               西番僧外,发下度牒三十万张,散之各路。凡为僧道,悉令倒给。自至元十四
             朝廷泛然言之,百官亦泛然听之,不过虚文而已。汉立常平仓,谷贱增价而籴                                                               年始截日终出家者,每名入米十石,可得米三百万石。归附以来,僧道兼无凭

             以利农,谷贵时减价而粜,民以为便,二千年间皆则而效之。朱文公尝行于浙                                                               据,粮不输官,储积最厚,使少出所余以济饥歉,亦无损于教门也。二者但费
             东,最为得法。每岁秋成,官司给钱,依时价收籴入仓,次年饥时,依元价出                                                               朝廷之一纸,不动声色而数百万粮可立而致矣。舍此不行,他未见其策也。
             粜,钱复归官。官无所损而民有所济,备荒之策无出此者。然此法不可行于今                                                                   夫鬻爵济时,虽非令典,稽之古史,亦匪创行,然可暂不可常也。度牒之
             矣,何也?贪官污吏,并缘为奸。若官入官出,民间未沾赈济之利,且先被打                                                               法,今后出家者每人纳米四十石,永著为令。宽以二三年,义仓既成,储畜自
             算计点之扰。及出入之时,又有克减百端之弊,适以重困百姓也。宜于各处验                                                               富,可高枕而无忧矣。
             户多寡,或一乡一都,于官地内设立义仓一所,令百姓各输己粟,自掌出入之

             数,不费官钱,可免考较。民入一石之粟,自得一石之价,不费于公,亦无损                                                                   八定律。律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皋陶作士,明于五刑。
             于私。虽不若官支价钱之为便,然为仿古酌今之良法也。犹虑风俗不古,急义                                                               穆王训书,罚属三千。纲举目张,井然不紊。故百官奉法,各知所守而不敢逾;
             者少,豪家巨室为富不仁,惟想望饥年可以闭籴要价,谁肯以阴德济人为心?                                                               百姓视法,各知所避而不敢犯。自三代而下,国家立政,必以刑书为先。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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