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开化古籍丛书之四:春秋经传类对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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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旅贩卖,所以流通。盐法,助办官课,令运司卖引。盐仓支盐,则有照 不能易也。
引散帖,百种需求,方得支发。纂节去处又设批引官,索瘢求瑕,恣行刁蹬。 为今之计,不必立奇求异,但祖述刘晏之遗规,则尽善矣。宜将盐运司衙
至地头行卖,又差拘收引官,检校多余,无非渔猎客人而已。若盐价高,运司 门及各场所设官吏、团军、巡卒尽行革罢,并入有司管领。选省部内才干官一
官吏诡名先行搀买,或盐价低,则勾盐商聘卖。及有上司官与权要之家挟势夺 员充榷盐使,于各州县摘佐贰官一员提调盐事,于出盐去处设乡官一员专掌支
买,必须先尽数足,而盐商有守等半年一年不能得者。又计其引数,需要荅头 发。但签取本处有抵业富家,应当亭户,分认周岁盐额。令亭户自行收拾,灶
钱。以客旅与官府交易,本自疑忌,岂可更加挟持?此盐司之设不便于商旅也。 户任便煎煮,随处立仓交纳。亭户不致于逃亡,灶户可息于追剥,民户亦免团
运司关防私盐,并远场,毁远灶,立团煎煮,外立团军巡绰,为法可谓严矣。 巡诬逮之挠。既无所扰,自皆乐于应办矣。若非亭户、灶户而自煎者,方为私盐,
但团军岁一更易,何所顾藉?附团数十里,鸡犬不得宁,甚至掠人杀牛桩配居 许令盐户告发,依条治罪。事既归一,谁敢轻犯?如工本实为盐司所有,而盐
民无所不为,其能保私盐之不漏乎?又有盐司差人及管军头目巡盐,络绎乡村, 户虚受其名,得免额外苛虐已云幸矣,虽不支工本亦无怨也。终岁额办盐引,
间遇见有盐,不审虚实,便指为私。从其诈骗,则免公庭,少不依随,遂成实 预于春季作一次发下诸路,给散各乡官收管,令客人径于收盐去处支买,依时
祸。及有正犯到官者,设无贿赂,监禁经年,转指平民,连逮无已。溪壑既厌, 价两平交易,听从他处发卖,随所至缴盐引,自可革去买引、揽引、支盐、分
尽皆撒放。或至遭断者无非穷民,断没家财一半,多不过五七贯而已。有援者 例、批引、过关一应之弊。商人获利既厚,则贩者必多,而民间亦可得贱盐食
咸得清脱,无力者必至于罪。此盐司之设不便于百姓也。 用也。古今盐法,不过为办课耳,使课而无亏,何必广布衙门,自取多事。今
运司立法,凡有私盐生发,罪及州县正官。盐出于仓场而罪归于州县,似 盐有定额,户有定数,私煎有定罪,若一委之有司,取办于亭户,既省俸给工
此无辜,何异池鱼之殃?兼盐户不属有司,无相统摄,致有一等惯卖私盐无赖 本,自可全收课程,官享其利,而民安其业矣。至于户日蕃而赋益广,盐日多
之徒,结构盐司,上下容情,纵令不轨,无所畏惮。及与附场民户交参住坐, 而利益博,他日之增羡未可以限量计也。富国惠民之道,已尽于此。
便作灶户、柴户等名色,衮同影占。又有民税诡寄,规避差役,凡遇有司追会
词讼,庇称盐户,沮挠官府不得施行。有必合约问之事,即以办课推辞,动经 六厚俗。窃自三代汉唐以来,历数延长,虽中经变乱,至于临危而获安,
岁月,不得杜绝。此盐司之设不便于官府也。 垂绝而复续者,皆由风俗淳厚人心固结,有以维持扶植之也。贾谊曰:“化行
煮盐榷课,所以资助国用。今言者但知为国兴利,不知为国省力。总其所 俗定,则皆顾行而忘利,守节而仗义。”至哉言乎!礼义不立,廉耻不兴。风
入为数虽多,扣其所出已费不少,何异以羊易牛,犹谓之得策耶?且以一引盐 俗日薄,人心日漓。如人之一身,已无元气,安能长久?风俗乃国之元气,国
论之,岁给工本及柴草等物,又有盐司官吏月支俸给般运水脚之费,通以价钱 祚修短,系乎风俗之厚薄,所关甚不轻也。知为政之要者,当以移风易俗为第
准除折算,而官司月过本钱将及一半矣,此则大不便于国家者也。 一义。夫移风易俗,莫大于礼乐教化。昔鲁两生曰:“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
夫畜猫防鼠,不知馋猫窃食之害愈甚;养犬御盗,不知恶犬伤人之害尤急。 而后可兴。”自开国以来,今且百年矣。《周书》曰:“既历三纪,世变风移。”
今盐司官吏犹馋猫恶犬之为害也,宜先去之,则鼠自穴藏,盗亦屏迹矣。 自混一以来,今将三纪矣。以时考之,则可兴礼乐、崇教化、变风俗,不可谓
唐刘晏专用榷盐以充军国之用,观其行事,一时莫及,后世亦无有以继 之太早计。而朝廷上下略不及此,苟且一时之谋,不思万世之策,甚可为长太
其轨者。其言曰:“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理财常以养民为先。”又谓:“官 息也。
多则民扰。”但于出盐之乡置盐官,收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之, 夫治国犹治身,既未能补养元气,使之壮实,宜先去其蟊贼,不致于损伤
自余州县不复置官。或商绝盐贵,则减价鬻之,谓之常平盐。其始江淮盐利 则可矣。且即数端大坏风俗者言之: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
四十万缗,季年乃六百余万缗,由是国用充足,民不困弊,此已验良法,古今 之大义,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王化之基也。今街市之间,设肆卖酒,纵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