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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镇志
防空坑道 1970 年,县防空办公室开始在县城万罗山构建防空坑道,至 1972 年下半年,
全城构筑坑道 4 条,合计长度 370.20 米。其中最长的罗阳沙底棋盘山坑道长 250 米,宽 2.30 米,
高 2.10 米,可容纳 1465 人;万罗山防空洞,洞中面积 230 平方米,可隐蔽 500 人;县公安局
地下坑道,面积 60 平方米,可隐蔽 120 人;罗阳农场后山坑道(在溪坪村),面积 150 平方米,
可隐蔽 200 人。
烽火台 设于天关山顶,为报警台,设立时间失考。
第三节 军 队
自明代开始,各个时期均有军队驻扎罗阳,或常驻军队和地方武装,或临时派驻军队。
常驻县城的军队和地方武装 明代,在阳心街设驻防把总所,设府差 1 名,驻兵 200 名。
嘉靖年间(1522—1566),张孚敬主修的《温州府志·兵卫》载:“泰顺军营在县西,指挥一员,
千户一员,百户二员,每五年考选,守罗洋。”清朝设兵总 1 名,兵 150 名。雍正二年(1724
年),设民壮 50 名。
民国 18 年(1929),县内地主商人自发筹建民团,为泰顺县保卫团前身。县设总团部,
县长兼任团长;24 年(1935)7 月,组建县保甲壮丁干部队。25 年(1936),成立义勇壮丁队。
27 年(1938),县国民抗敌自卫团成立,设司令部,县长兼任司令。民国 27 年(1938)1 月,
成立社会军事训练总队,10 月设常备自卫中队,至次年 4 月 1 日,有官兵 400 多人,步枪 323
支,手枪 15 支,子弹 26996 发。28 年(1939)12 月 1 日,社会军事训练总队改称国民兵团,
有官兵 420 人,配轻机枪 2 挺,步枪 293 支,短枪 13 支,子弹 20608 发,手榴弹 1384 枚。31
年(1942),自卫中队扩编为自卫大队。32 年(1943)6 月 1 日,县国民兵团下辖 3 个常备自
卫中队,共 420 人。其二中队和三分队驻城区。34 年(1945)6 月,奉省令设立特种自卫中队,
8 月,国民兵团被撤销。10 月 8 日,县自卫独立中队改编为保安警察独立分队,归属县警察局
建制。35 年(1946)12 月 5 日成立民众自卫总队。36 年(1947)3 月成立泰顺县常备武装,
共 178 人。5 月,保警独立分队扩编为保警中队,官兵 126 人。37 年(1948)9 月 21 日,民众
自卫总队奉命改为保卫总队部。11 月 20 日,保卫总队部被撤销,恢复民众自卫总队部。
罗阳解放后,先后组建县大队、独立营、武警消防大队、武警中队。
泰顺县大队 1949 年 9 月,县委警卫队改编建立。1951 年 1 月,县大队改编为中国人民
解放军浙江省第五军分区独立第 8 营(4 月改为温州军分区第 8 营)。1952 年 7 月,建制奉命
撤销。
武警消防大队 泰顺消防监督机构始建于 1974 年 4 月,由县人武部领导。1976 年 2 月,
消防队归属于县公安局领导,更名为泰顺县公安消防中队。1983 年 6 月,边、消、内卫三警合
并,消防中队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归县武警大队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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