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罗阳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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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镇志
罗阳镇人民武装部 1962 年 5 月罗阳公社人民武装部设立。1986 年改称罗阳镇人民武装
部属罗阳区人民武装部管辖。1992 年 6 月,撤区扩镇并乡,罗阳区人民武装部、南山乡人民武
装部、鹤巢乡人民武装部被撤销。2003 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罗阳镇人民武装部专职干部 3
名,其中部长 1 名,副部长 1 名,干事 1 名。2011 年,撤乡扩镇,下洪、洲岭、碑排、岭北、
仙稔、南院等乡人民武装部被撤销,其人武工作归属罗阳镇人民武装部管辖。彭树松、徐志良、
魏成赖、夏克群、林思才、柳良灵等先后担任罗阳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民兵 1951 年 1 月 15 日,华东军区发出《关于加强人民武装建设的指示》规定,民兵组
织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能单独执行作战任务的基干民兵,另一种是能够执行支前、通讯、站
岗、放哨任务的普通民兵,要求做到“村村有民兵,普遍有组织。”5 月 16 日,中央军委下发
《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正式提出施行普通民兵制度,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武部政委,区
委书记兼任区人武部教导员,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队指导员。1954 年,加强民兵基干队的建
设,小乡有基干民兵 20 人至 30 人,大乡 40 人至 50 人。1958 年 5 月,民兵与预备役合编。8
月,“大办民兵师”,县成立民兵师,罗阳(红旗)人民公社成立民兵团,各村成立民兵营或
民兵连,实行全民皆兵。1960 年 4 月 21 日,罗阳(红旗)公社民兵师成立。1961 年 10 月,
中央提出民兵工作“三落实”,即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民兵组织分普通民兵、基
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三类。1981 年 3 月,民兵组织由原三类改为普通、基干两类。年龄为
18 周岁至 35 周岁。1983 年 5 月,罗阳镇有基干民兵 88 人,编为一个基干民兵连。1988 年秋,
根据省军区定点指示,罗阳镇民兵应急分队成立,编制为连级分队,84 人。1990 年罗阳镇成
立民兵营,镇党委书记任教导员,镇人武部部长任营长,共有民兵 303 名,其中女民兵 16 人,
退伍军人 60 人。1994 年罗阳镇民兵营有 360 人,其中专业技术兵 23 人,下辖 3 个连 11 个排
36 个班。1999 年罗阳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共有 360 人,其中普通民兵 200 人,通信连民兵 62 人,
车辆维修民兵 28 人,军械修理民兵 20 人,医疗民兵 20 人,汽车运输民兵 30 人,应急分队民
兵 143 人。2005 年 4 月,罗阳镇民兵进行整组,依据县人武部分配任务,镇民兵总数为 282 人。
整组后,民兵组织分五个专业分队:民兵应急连、民兵警通连、首批动员分队、民兵水电气检
修分队和民兵汽车抢修分队。2006 年至 2007 年,罗阳镇进行民兵整组,民兵总数 276 人,分
三个专业分队;勤劳保障分队、应急分队和其他分队。退伍军人占总数 8.90%,平均年龄 24 岁。
2008 年 8 月 6 日,泰顺县第一支民兵维稳分队——罗阳镇民兵维稳分队成立,县委副书记雷文
东、县人武部政委崔宁出席成立仪式。
第五节 战 事
据已收集到的资料,自明景泰三年(1452)泰顺设县前后至 1949 年 5 月县城解放,涉及
罗阳镇域的战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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