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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洪乡志
下洪乡中心学校教师学历结构情况一览表
表13-05-01 单位:人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年度 教师数 本科 比例% 大专 中师 高中 初中
(%) (%) (%) (%)
1965 10 / / / / 5 50 1 10 4 40
1990 27 / / 2 7.40 20 74 1 3.70 4 14.90
2011 56 18 32.10 28 50 9 16.07 1 1.70 / /
地位和待遇 地位和待遇是指政治地位和物质待遇。
政治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先生”的社会地位低下,生活清苦。农村流传着“家有
三斗粮,不做孩子王”的说法。“三教九流”里,先生被排第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师的
社会地位虽有提高,但由于各种社会因素制约,还是改变不了地位低下的状况。“文化大革命”期
间,教师成了“臭老九”,甚至成为批判(斗)的对象,被下放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尊师重教”风气渐浓,教师的地位有所提高。1985 年,国务院把每年 9
月 10 日定为教师节。 该年 9 月 10 日,下洪乡党委政府召开全乡干部、教师会,庆祝第一个教师
节,表彰先进教师。尊师重教风气逐步形成,教师的政治地位逐步提高。1989 年,叶招盟获市“园
丁奖 ”;1990 年,全乡教师有 10 人次获县级以上表彰;1999 年,邱兆星获市“ 师德标兵 ”称号;
2001 年,包仲芳获“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2008 年 2 月,邓宗福获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和温州日
报社共同举办的“市首届新闻奖”。
物质待遇 民国前期,私塾先生薪水由学生负担,每生一年交3—5 个银元,膳食由学生供奉。
民国15 年(1926),先生的薪俸由众田的地租、财主捐钱筹集,每年600—800 斤稻谷。抗日战争
时期,先生的薪俸每月80—100 斤稻谷,每月预支膳费,年末结算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人民政府接管学校。实行民办公助政策,实行“三三制”,政府扶持三分之一,学田收入负担三分
之一,向学生收取三分之一。1950 年,教师的薪俸为每月70 斤大米。1952 年,实行工资制,老师
工资由政府拨款。20 世纪60 年代,教育实行“双轨制”,公办教师下放到大队、生产队,变成民办
编制,其工资实行“工分加补贴”。国家补助14—16 元/ 月,大队(村)、生产队每年给予1000 至
1500 个工分(折合人民币100—150 元),口粮500 斤/ 年(原粮),小学代课教师每月24 元,初中代
课教师每月27 元,不享受其他待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待遇逐步提高。1988 年,评定教师
职称,教师按评定职称领取相应职称工资。公办教师跟公务员一样,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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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飞图文 开本:210×285mm 版心:164×233mm 正文:11P 书宋 行距:19 点 41 字×36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