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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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志                                        ·75·


                   续表3-1-3
                     学区               学校名称               班级数           学生数         教职工数         专任教师数
                                    三魁镇中心小学                24           1052          78            71
                                         夏炉教学点              6            91            5            5
                                  三魁镇第二中心小学                 6           146           21            20
                     三魁              西旸中心小学                12           339           41            40
                                     大安中心小学                 6           248           23            22
                                         大丘坪小学              6           109            9            9
                                     垟溪中心学校                 6           165           19            17
                                        合计                 587         19523         1718          1561


                                                  第二节 德 育



                   清末,县内小学堂以“忠孝为敷教之本,礼法为训俗之方,随时约束和平之规矩,教以平情公
               道,不可但存私吝,以求含于爱众亲仁恕以及物之旨”为教育目标。女子小学堂则教育学生孝悌、慈
               爱、端敬、贞淑、信实、勤俭诸美德,渐及对国家、对民族之责任。县内小学堂设修身和读经讲经

               课,通过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道德要义和政治知识教育。各小学堂内都订有各种规章制度约束学生。
               学堂由堂长、教员或学监稽查学生出入,考察学生功课勤懒及一切起居动作,并将品行列为考核内
               容,随处稽查评其等第,酌情奖励。
                   民国元年—16年(1912—1927),县内各小学以“孝悌、亲爱、信实、义勇、恭敬、勤俭、清

               洁”教育学生,导以实践,渐及对于社会国家之责任,以激发学生进取之志,养成爱群爱国之精神。
                   民国18年(1929),县内学校强化三民主义教育,以三民主义主要观念教育学生,注重伦理知识
               的传授及实践,以养成学生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德性。
                   民国20年(1931),“九一八”事变后,县内各小学以救国教育为中心开展爱国教育、国防教育。

                   民国25年(1936),县内开始推广“礼义廉耻、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及整齐、清洁、简单、朴
               素为主要内容的德育教育。
                   民国29年(1940),奉令实施国民教育。小学教育宗旨为:注意民族意识、国家观念、国民道德
               之培养及身心健康之训练,并应切合实际需要;养成自卫、自治之能力,授以生产必须之知识技能。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各小学校实施战时教育,以“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其健全体格,陶冶其良善
               德性,教授以生活之基本智能”为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根据《共同纲领》规定,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
               护公共财物”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任务。学校取消训育制度和公民、童子军等科目,进行反帝、

               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教育。
                   1951年下半年开始,全县各小学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学校掀起
               捐钱捐物的爱国热潮。各校开展向中国人民志愿军学习,向战斗英雄杨根思、罗盛教、邱少云、黄继
               光学习活动。教育学生以爱国热情学好各门功课,练好本领,将来报效祖国。

                   1952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对德育的目标规定为:“使儿童具有爱国
               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县内各校结合民主反霸、土地
               改革、镇压反革命,进行阶级与阶级斗争教育;结合抗美援朝,进行反侵略、保卫和平和爱国主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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