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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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志 ·77·
1981年,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的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全县
各小学深入进行“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
美、环境美)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做好事的群众运动。是年后,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
1983年,全县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结合
《小学生守则》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教育。各校结合国旗、国徽、国
歌进行教育,并建立升国旗制度。
1984年,县教体局针对犯罪低龄化的趋势和精神污染严重的实际,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活动。
1986年,县教体局强调各小学在“理想、创造、成长”主题下,精心组织好少先队,广泛开展“我
为‘七五计划’描星星”的活动。发扬“以团带队”的传统,把少先队工作列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1988年8月,国家教委颁布《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规定小学德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公
德教育和有关社会常识教育,着重教育学生做到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
国;着重培养和训练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是年12月,确定教育行政领导主
管德育工作,校长负责德育的领导体制。
1990年,开展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 等活动。
1991年,开展以“党在我心中”为重点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对和平演变教育,从培养社会主义
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进行近代、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9月,中央颁布《小学生日常行为
规范》,各校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落实。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全县教育系统进行升
降旗活动的教育。是年,团中央发出“向赖宁学习”的号召,各小学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阵地,对广
大少年儿童开展“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的主题教育活动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品德教
育,并开展“学赖宁、争做五色奖章队员”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1992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县小学开展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工作,进一步组织“做文明学
生、创文明班级、建文明校园”活动。县教委要求小学做到“十有”(有校牌校训,有升降旗制度,
有广播操,有标语栏和广告栏,有校徽,有红领巾,有绿化,有整容镜,有图书室,有文件设施)。
1993年3月,各校举行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30周年的活动,掀起“学雷锋”
思想品德教育热潮。6月,省教委、省国防教育委员会在绍兴市、温州瓯海区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国
防教育现场会。会议制定了《浙江省小学、初中国防教育实施意见》。县教委组织各校认真学习,贯
彻实施。
1994年,县教委建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校长负责德育的机制,编织一张由校长、班主任构
成的德育工作网络,营造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4月,县教委通知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停止春
游活动,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1995年,侧重进行“五爱”情感和“五自”能力的培养。6月,由共青团泰顺县委、县教委、县
少年工作委员会发起,在全县少先队员中广泛开展“捐一元零花钱,我为援建浙藏‘手拉手’希望小
学出一份力”活动。全县少先队员纷纷捐出零用钱,投入这项活动。
1996年,县教委组织各中小学开展观看百部爱国主义影片、演唱百首爱国主义歌曲活动。是年,
县教委印发了《行为规范达标评比细则》,全面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达标活动,经市
教委检查验收,罗阳镇小、三魁镇小被评为市级行为达标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