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泰顺县教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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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教育志                                       ·249·


                   1964年,省下拨泰顺县教育经费44.42万元,比上年增加5.29万元,其中民办教育补助费1.39万
               元。8月,县文教局为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对中等学校学生助学金和减免费比例作以下调整:全县4所
               中学在校生821人,其中贫下中农出身学生624人,占76.5%,其他劳动人民子弟83人,占10%。是年
               新招高中、初中一年级学生350名,其中贫下中农子女315名,占90%。根据贫下中农子女比例高,山

               区、革命老区经济尚困难,不少人读不起初中、高中的实际情况,高中人民助学金由原来总学生数的
               20%提高到30%,初中由原来15%提高到24%(按第四类地区标准,甲等助学金每月9.5元)。城镇中
               学学费减免率提高到40%;农村初中提高到45%。
                   1965年4月,经县人委核定,全县教育行政事业费为46.19万元,其中,中小学教育经费43.54万

               元,少数民族学校补助经费0.18万元。10月,市财贸、市文卫办公室给泰顺5所半工半读中等学校补助
               棉布800尺(266.67米),其中三魁半工半读学校500尺(166.67米)、县农技学校150尺(50米)、仕
               阳农中80尺(26.67米)、司前农中35尺(11.67米)、筱村农中35尺(11.67米)。
                   1972年4月,县革委会政工组对中小学收取学生学费、发放助学金、减免费比例规定为:高中每

               生每学期收取学费5元,初中3元,小学低年级1元,中年级1.5元,高年级1.8元,各校收到学费总数
               的20%上缴县教育办公室作为统一使用。中小学生学费减免率一律定为30%;助学金每月每生高中0.5
               元、初中0.2元,全年发10个月。
                   1979年5月23日,县文教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制度,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经费互审

               制度。8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追加泰顺县教育经费5.2万元,其中中小学发展经费2.1万元,教师工
               资0.8万元,中小学办公经费2.3万元。10月13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追加泰顺县教育事业费13.7万
               元,其中包括中小学危房和台风等损坏校舍修理补助费6万元,作为一次性补助不列入经费基数。
                   1980年5月,实施“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省教育厅再次给泰顺下达普通教育

               事业费指标7.8万元,不包括暑假分配高、中师毕业生工作的事业发展经费和教师调整工资经费。对于
               教育部门节约下来的经费不收回,仍给通盘安排,用於弥补经费缺口、改善办学条件、危房维修和添
               置教学设备等。是年,拨入教育经费182.96万元(其中地方补助经费10.5万元),全年总支出182.5974
               万元,暂付仪器款0.3625万元。

                   1981年,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财力用于教育事业和集资办学的若干规定》指示精神,提倡
               社会、集体和个人集资办学,加强对各级学校财会人员的教育,严格财经管理制度,全年实行一切公
               用经费包干(包括病假、公假兼代职经费包干到区)制度。是年,拨入经费194.5万元(其中地方补助
               经费11万元,上年结转0.3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54万元,总支出194.8626万元。1982年拨入教育

               经费214.69万元(其中地方补助10万元),比上年增加20.19万元,总支出215.84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泰顺县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但随着事业的发展,教师工资开支多,地
               方财政收入少,教育经费递增率低。1982年,泰顺教育经费极为困难,全县戴帽下达教育经费230多
               万元,除全县教职工、退离休教师的工资外,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经费所剩无几。县内教育经

               费原来所定的基数低,1978年的基数全县为195万元,1982年为237万元,五年间增加42万元,平均每
               年增加8万元,远远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地方财政收入低,1978—1982年,全县财政收入4年只
               浮动在400万元左右,源头水不足,流渗到教育的也自然少。
                   1982年全县小学764所,学生41860人;中学8所,附设初中10所,学生5936人;全县公办中小学

               教职工1175人,民办教职工(包括代课教师)1253人;教职工工资占总经费的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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