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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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本”原则开始发放第一次10%清退款,2014年春节前发放第二次5%清退款,前后2次共发放清退款
3.4亿元。
三、案件侦办
立人集团宣布“资产重组”后,县公安局成立以局长为总指挥的维稳处置指挥部,下设维稳、
信息、处置、打击、保障等五个专班做好各项维稳处置工作。对立人集团涉嫌犯罪方面,县公安局
启动刑事司法程序工作,积极做好打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2年2月3日,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长来泰顺公安局宣布市委和市公安局决定,要求对董顺生等6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开展抓捕工作。
县公安局民警将6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捕归案,并作出监视居住的决定。由于该案过于复杂,县公安
局抽调精干民警86人开展各项调查取证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根据市委
指导组协调意见,监视居住期满后,该案移交温州市公安局办理。8月1日,董顺生等6名犯罪嫌疑人
被温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日,对负责江苏省淮安片房产开发的立人集团董事周静晓执
行刑事拘留。2015年1月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决董顺生等7人有期
徒刑10年至2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至5000元。梅菊首先提出不服判决,导致其他人先后提出上
诉;7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节 专项行动
1997年前,公安机关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以打击个案为主。1997年后,针对泰顺县不同时期的经
济犯罪新动向,县公安局与国税、地税、质监、烟草、工商行政管理、金融监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
合,经侦大队协同作战,有重点地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1997年10月至1998年1月,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县公安局开展严厉打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专项行
动,全县共追缴税款8万元。
1998年9月—12月,县公安局先后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走
私联合行动,经侦大队会同交警、工商行政管理、烟草、石油等职能管理部门,查扣走私右方向小汽
车10辆、走私二轮摩托车20辆、走私香烟352条、伪劣摩托车2辆、假烟77224条。
1999—2001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会同烟草专卖稽查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共查获无证非法卷烟
19458条、假烟120406条、走私烟1182条,烟草行政执法机关罚款15.7万元。
2000年4月—9月,根据省公安厅部署,县公安局开展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联合行动,查处假币
案件4起,缴获假人民币60张、总面值2130元,治安处罚2人。2001年,开展打击假币专项斗争,
全县共破假币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刑拘6人、治安处罚2名),缴获百元面值假人
民币272张。
2004年9月至2005年2月,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经济犯罪、保护企业权益”暨
“清理信访破积案”专项行动,共清理积案6起,受理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移诉8
名,取保3名),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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