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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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防范惩治违法犯罪
“老赖”逃犯9人,追回赃款600余万元。
三、典型案件
周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998年4月15日,接县国税局稽查分局报案:在税务稽查中发现
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简称县五交化公司)有买空卖空,虚开专用发票进行偷漏税。这是泰顺首例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会同稽查人员开展侦察。次日,县五交
化公司经理郑某某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两名案犯周某、陈某某(均为乐清市人)。经查,1997年6
月,周、陈二人通过电话与经理郑某某联系到其公司开具摩托车销售专用发票事宜,郑要求对方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周、陈二人便非法购买四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鉴定均系伪造),并虚开税款累
计530051.27元(实际骗取税款49万余元),由陈先后二次到泰顺提供给县五交化公司。该公司将4张
增值税专用发票送税务机关抵折税款并为周、陈二人开具144张摩托车销售专用发票。周、陈二人收
取费用13035元,其中缴纳税款7100元左右,非法所得5000余元。法院审理期间,周、陈二人已缴税
款49万元。1999年2月12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周、陈二人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5万
元、10万元,县五交化公司罚金10万元,郑免予刑事处罚。
“1998·9·26”莒江非法集资诈骗案 1995年以来,夏陈香等人以投资办厂、办电站、资金
周转等名义,以支付月息6%—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莒江、百丈、新浦、罗阳、筱村、包垟6
个乡镇500余人,非法集资诈骗1200万元。1998年9月26日案发后,街谈巷议,议论纷纷,受骗群众
人心惶惶。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察,经多方工作,于10月8日凌晨在景宁县东坑客
栈内将主犯夏陈香抓获,继而陆续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0名,当场追缴赃款2万元,扣押房屋3廇。
2001年7月13日,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召开,依法判处夏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魁利民典当商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三魁利民典当商行前身是秋华当铺,于1988年11月
成立,1996年8月26日更名为三魁利民典当商行。从1990年年初至2004年6月,三魁利民典当商行以
0.24%—0.6%存款月利率、1.2%—1.36%贷款月利率,高息揽储,高利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亿
余元,涉及存款户3000余户6000余笔、贷款户600余户700余笔,至案发时尚有部分存款没有兑现、
部分贷款没有收回。2004年6月27日,公安机关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三魁利民典当商行进行立
案侦查,专案组成功抓获法定代表人薛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追回贷款600多万元、赔偿款400多
万元。该案案犯归案率、追赃率在全省同类案件中最高,被市公安局推荐为全省十大经济精品案件。
2006年6月19日、2007年7月6日,薛某某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7年,并处
罚金1万元、5万元。
“2004·4·26”生产、销售伪劣质奶粉案 2004年4月22日CCTV-2《生活》栏目和4月24日
CCTV-1《焦点访谈》栏目相继曝光安徽阜阳“大头娃娃”和泰顺彭溪境内涉及生产、销售劣质奶粉
事件。4月26日,县公安局迅速成立生产伪劣质奶粉专案组,对全县15个生产乳制品厂家逐一立案侦
查,历时半年,行程十余万公里,辗转西安、广东等14个城市,调查取证300多人,走访群众3000多
人次,一举破获生产伪劣奶粉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其中法人代表11人、股东4人、销售
人员2人)。2004年12月、2005年2月,吴某、曾某某等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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