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8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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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所得20余万元。
                 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全
            县公安机关轮番组织开展“黄赌
            毒”专项整治、禁赌风暴、“反盗

            窃、禁赌博”等专项打击行动。
            2010年1月—9月,全县查破赌博案
            件56起279人,刑拘20人,行政拘
            留94人,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山头聚

            赌基本消失。2009—2011年,共查
            处涉赌类治安案件193起,处理违法
            人员954人;破获涉赌类刑事案件17
            起,抓获刑事作案人员80人。                     图3-9  2010年9月23日,县公安局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2012年,全县共受理治安类涉
            赌案件40起,查处40起;刑事类涉赌案件发6起破5起,移诉涉赌犯罪嫌疑人18人。2013年通过常态
            打击整治,全县涉赌警情同比下降2.8%,破获涉赌刑事案件20起。9月,在泗溪镇等地端掉一“六合
            彩”赌博团伙,查获涉案人员4人。2014年,破获网络赌博案件1起,刑拘2人;成功端掉社会反响强

            烈的彭溪山头赌博窝点,刑拘4人,行政拘留21人,上缴罚没款10余万元。


                 二、查禁卖淫嫖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政府明令取缔娼妓,开展禁娼和新社会新风尚教育。县公安局依

            靠基层治保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多次取缔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暗娼卖淫活动,经教育遣回原籍、参
            加生产劳动,使她们改邪归正。同时,加强户口和旅馆管理,限制窝娼卖淫活动。至20世纪50年代
            中后期,基本禁绝这一社会丑恶现象。
                 20世纪80年代,由于受外来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嫖娼行为重新出现,危害社会治安。

            198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取缔卖淫活动和制止性病蔓延的通知》,县政府设立清理社会丑恶
            现象办公室,制定《关于取缔卖淫嫖宿和流氓淫乱活动的若干规定》。县公安局对卖淫嫖娼这种社会
            丑恶现象坚决予以取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987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浙江省取缔卖淫、嫖宿活动的若干规定》,对卖淫、嫖娼和强

            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作出处罚规定。公安机关采取集中打击和加强经常性查处相结
            合的办法,大力开展查禁工作。是年,查获卖淫嫖娼案件2起4人。
                 1989年10月—12月,县公安局开展扫除“六害”统一行动,卖淫嫖娼列为“六害”之一进行查
            处。1990年5月—10月,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统一行动,对容留、引诱、强迫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

            及窝主,列为“严打”对象之一。其间,查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2人、暗娼8人、
            嫖客4人,捣毁卖淫窝点2处。
                 1993年5月,县公安局开展以打击犯罪团伙为重点的“三打一禁”(打击犯罪团伙、打击“车匪
            路霸”、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查禁卖淫嫖娼)斗争。是年12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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