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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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安行政管理
治安行政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场所、特种行业。2001年,对特种行业、场所实行严审批、严监督、
严管理、严查处“四严管理”。首次对罗阳、雅阳两镇旅馆业实行微机管理,安装电脑4台,数码电
话50台。
2002年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后,公安部门对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修
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旧货业、印刷业等行业不再实施特种行业许可,其中对数量众多的机动车
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印刷等行业经营单位的管理转为一般性管理。
2003年8月—9月,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小旅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旅馆业管理
特别是小型旅馆(包括私栈)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业主和从业人
员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和薄弱环节。2004年3月,省公安厅部署加强旅馆
业治安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加大对旅馆业经营单位落实住宿登记信息实时录入传输制度执行情况
的监督检查,形成旅馆住宿登记“实名、实时、实数、实情”登记制度。5月,泰顺县公安局印发
《旅馆业治安等级管理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旅馆业治安等级化管理工作。5月—8月,
开展全县旅馆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县132家旅馆已安装电脑信息系统的达85家,旅馆业电脑信息系
统安装率提高到64.3%,依法取缔5家无证经营旅馆。9月2日,全县120家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参加
旅馆业务培训。
2006年2月起,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旅馆业治安管
理,执行开办旅馆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开办旅馆应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要建立住宿登记
制度、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财物保管制度和发现违法嫌疑等人员、物品、发生案件后的报告制度
等规定。2006年12月,省公安厅就贯彻执行省政府修订后的《浙江省印章刻制治安管理办法》作出
部署,县公安局加强公章刻字业管理。2007年1月—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专
项整治行动。2008年,取缔无证旅馆7家,处罚因不登记或不发送旅客信息的旅馆76家,督促2家有
特种行业许可证但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旅馆自动歇业。10月,完成全县126家旅馆信息系统“宽带”升
级改造任务,成为全市少数100%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之一。
2010年,全县旅馆业信息系
统和印章业信息系统运行正常,旅
馆业系统累计上传住宿旅客信息
269474余条,协助抓获网上逃犯18
人;利用印章业信息系统刻制公章
1390枚。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
公安局以加强旅馆业管理作为治安
防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出
动警力326人次、警车136辆次,抽
查、暗访旅馆业425家次,共查处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53
起、未将住宿旅客登记信息录入旅
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案件3起、擅 图3-8 2009年11月28日,县公安局民警核查旅馆住宿旅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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