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6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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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1986年7月,泰顺车辆监理站与公路运输管理所合并为泰顺交通监理所。其主要职责是培训驾驶
员、车辆检验和发证、处理公路事故等。
1987年9月,泰顺县摩托车简易车驾驶员培训站成立,培训场地设在县人民广场;1988年场地改
设在泰寿路红砖厂内。
1988年始,汽车驾驶员培训考试、实习转证手续、档案管理归市级车管所负责,汽车驾驶员安
全片组学习、年度审验和摩托车类、简易车类的驾驶员管理工作由县级车管所负责。
1989年7月,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的新机动车驾驶证。新驾驶证件卡片全国统一制版、编号,不搞
区、县代码,也不准扩大编号位数。新驾驶证分为4种:正式驾驶证,有效期4年;实习驾驶证,有
效期13个月;学习驾驶证,有效期2年;临时驾驶证,可以在规定时间、路线上驾驶准予驾驶的机动
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1989年10月至1990年12月,为新旧驾驶证交替使用期。从1991年1月1
日起,停止使用旧证。
1991年起,每年9—10月为驾驶员统一审验时间,实行机动车驾驶员两年一次审验制度。凡持驾
驶证及实习驾驶证人员,一律参加年审学习3天,学习结束并经车管所审核合格后,办理年审签证手
续。1992—1995年,审验驾驶员合格共计8989人次。
1992年8月,分片分区域组建安全学习片组,汽车类驾驶员片组由原来的7个调整为14个。1994
年11月2日,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成立,原14个安全学习片组改建为9个驾驶员协会分会。
199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8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公安部令第29号),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分为交通法
规与相关知识(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科目二)、道路驾驶(科目三)。1998—2000年,全县新
增驾驶员1499名。2000年,全县机动车驾驶员7892名,审验驾驶员6002人次。
2003年8月,根据省公安厅提出的便民措施,年审教育不再作为驾驶员审验的前置条件。2004
年4月起,驾驶员道路考试(科目三)增加实际道路和城市道路考试内容,场地考试(科目二)从
6月起实行桩考仪考试。5月1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
定》,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分
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
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
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和道路
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5月
起,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时审验。
2005年12月1日起,启用《浙
江省机动车驾驶人考核记录单
(2005版)》,并增加夜间考试选
择内容。
2007年4月1日,实施新的《机 图3-17 2012年12月19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人员开
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7 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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