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5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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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安行政管理
2014年,县公安消防局消防车辆和灭火器材有较大改善,部队快速反应和灭火救援能力有很大提
高。同时,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日趋改善,消防宣传广泛深入,社会消防组织巩固发展,社会防御火
灾能力逐步增强。
第一节 消防队伍与设施装备
一、消防队伍
民国时期,城关有一支义务水龙队。水龙队共有队员20人,一般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组
成,会员多数是男性青壮年,所需经费由地方热心公益事业人士以捐资形式筹集。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初期,县公安局整合民间消防器材,组建由民兵组成的义务消防队。1953—1960年,全县建立
农村义务消防队55支,主要负责农村防火义务宣传,并无专业的消防器材。1962年,县公安局治安
股聘用一名专职消防员,主要开展防火宣传和指导义务消防队工作。1972年2月,专业消防队正式成
立,采取义务兵役制,配干部、战士8人。1973年9月县公安局恢复后,消防队划归县公安局领导管
理;后改称县公安局消防中队,编制扩充为20人,驻地县公安局门口楼房。1979年10月,县公安局
消防中队迁驻罗阳镇泰寿路4号新营房,有现役官兵22人。1983年,消防部门纳入武警序列。1984年
12月,成立县公安局消防科,与县公安局消防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1994年7月,县公
安局消防中队和消防科改称武警消防大队和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下设1个消防中队;12月,迁驻罗阳
镇消防路53号新营房,有现役官兵25人。2006年6月,成立雅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10人。2010
年8月,成立泗溪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8人。2012年2月,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更名为县公安消防局
(武警消防大队名称不变);11月,成立仕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15人。2014年12月,成立三
魁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7人。截至2014年年底,县公安消防局(武警消防大队)共有现役官兵25
人,其中干部8人、士兵17人;外聘人员20人,其中文职10人、现役10人。全县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
5支40人,志愿消防队4支32人,实现10个乡镇救援警力全覆盖。
二、设施装备
民国期间,城关义务水龙队配有铜制水枪5支、水龙1部、水桶20对、简易太平间1所。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添置水桶50对,设置消防池4个。1974年,全县配备第一台手抬机动水泵及
水带、水枪等简要消防器材。1976年,全县配备第一辆解放牌消防车,随车配备手抬水泵、拉梯、
挂钩梯、水带、水枪等常规灭火器材。1979年,配备消防车2辆,手抬机动水泵2台,县城市政消防
栓仅设30个。2001年,共有东风消防水罐消防车3辆,随车配备车载无线电台、对讲机;6米、9米、
15米拉梯,无齿锯、机动链锯、小三件、单架、救生绳、软梯、缓降器等器材,县城市政消防栓75
个。2006年5月,新增1辆斯太尔王水罐泡沫消防车,该车载水6吨、泡沫2吨。2007年,新增1辆抢险
救援车,随车配备隔热服、避火服、防化服、照明灯、破拆工具组、液压剪等特种器材。2009年,
新增1辆奔驰32米登高车。2010年,共配备水罐消防车3辆、登高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配备
特种器材装备有可燃气体检测器、有毒气体探测仪、红外热像仪、测温仪、起重气垫、液压破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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