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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组、救生抛投器、化学堵漏工具、防爆对讲机、防爆照明灯等;全县共有市政消防栓152个,消防装
备大幅提升。截至2014年,县公安消防局(武警消防大队)共配备消防车辆5辆,分别为全地形抢险
救援车1辆、重型水罐泡沫车1辆、A类泡沫车1辆、B类泡沫车1辆、30米登高车1辆。全县共有政府专
职消防队5支,消防水罐消防车6辆,手抬水泵8台,各类灭火救援器材1000余件(套),市政消防栓
256个。
第二节 火灾预防与监督管理
一、火灾预防
民国时期,政府疏于管理,防火宣传和火灾扑救基本由民间自发组织的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泰
顺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特、防治安灾害事故为内容的“四防”运动,并确定
以“冬防”为重点。防火的主要措施是发动群众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1950年始,在“冬
防”期间,以查夜间烤火、小孩玩火、烟囱漏裂以及是否做到灶前清、水缸满为重点,组织居民群众
挨家挨户进行自查自改。并每逢重大节日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1957年冬,县政府认真贯彻全省第一次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生产合作社为重点,开展群众性
防火活动。1958—1960年,以防火为中心,组织704个检查小组,在全县城乡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
不安全因素2万余处,建防火太平池塘8745处,备沙袋150个。
1962年10月至1963年1月,结合整风整社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先后在51个公社413个生
产大队开展以防火为中心的“四防”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达95300人次。同时组织58个检查组227
人,对398个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险漏洞1756处,督促32个单位重新修订消防安全制度,
转移46处危险物品堆放点,整修防火设备1745件;对城关义务消防大队4个中队267人开展整顿和训
练,添置消防器材148件。1964年,针对全县火灾上升趋势,向全县各单位两次印发共计2000份安全
防火宣传资料。
1971年12月,省革命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县人保组建立冬季
防火安全大检查组织,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群众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
结合的方法,查思想、查漏洞、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排除。1975年12月,县公安局下发《关于当
前几起火灾的通报》,要求把防火安全工作摆到议事日程,深入开展以防火为重点的“四防”运动。
1966年5月—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防火宣传工作被削弱,基层群众防火检查组织
名存实亡。1977年后,整顿基层群众性消防组织,逐步恢复开展防火宣传和防火检查工作。1979
年1月,县公安局下发《关于紧急动员起来,狠抓春节前后防火工作落实的通知》,要求在春节前
后组织以防火为中心的“四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置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并抽调
局机关和消防队6名干警到各区协助防火措施落实工作;3月,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精神,在每年的
“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后开展群众性防火安全大宣传、大检查。
1980年,县公安局消防中队本着“确保县城,兼护集镇,顾及农村”的方针,对城镇和农村开
展日常防火检查79次;7月,针对盛夏高温缺水、火险频发态势,组织人员对居民和物资集中的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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