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9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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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安行政管理
2009年9月25日,县消防大队联
合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
等部门在“新世界”夜总会开展国
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灭火逃生演
习,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共200
余人参加演习。2010年,根据《全
市消防部队打造温州消防铁军工作
三年规划及考核方案》要求,县消
防大队扎实开展训练,全面夯实消
防业务工作基础,打造山区消防铁
军。2012年,县消防大队荣获片区
体能对抗赛第一名、第六届“瓯江 图3-24 2012年10月28日,县消防大队开展高空速降训练
卫士杯”消防体能运动会团体总分
第二名、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大比武团体总分第二名。
2014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部队战训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县消防大队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实战
化练兵工作,开展装备操作、重点单位演练、合成项目训练、打造铁军系列等120个科目的实战训练,
切实提高官兵的实战操作能力和综合救援能力。
第七章 林业治安管理
1949—1986年,泰顺未设立专门林业公安机构,林区治安工作由当地林业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管理,重点是做好林区防火工作。1987年5月至1989年11月,先后建立林业治安科、乌岩岭自然保护
区派出所和罗阳林场派出所。“一科二所”为县内森林公安队伍的最初建制,后“一科二所”经数次
更名和机构调整。2014年8月,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更名为县森林公安局,由县林业局内设机构调整
为直属行政机构,仍挂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保留县公安局罗阳森林派出所和司前森林派出
所。其主要职责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掌握林区治安动态,及时打击各类破坏
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第一节 森林消防
县境适宜林木生长,森林常因新山开荒、烧灰积肥、焚山驱兽、烧火取暖、烧炭、上坟烧纸等
引起火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遍开展护林防火工作。1950年,执行省政府发布的训令,要
求防止火灾毁坏林木,严禁烧山,违者依法惩办。1952年4月18日,后章乡后章村村民烧山灰,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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