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1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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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安行政管理
第四节 物联网建设
2014年2月18日,根据市公安局部署,县公安局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物联网治安管控工作方
案》,对物联网治安管控工作,要求通过施行流动人口“e居卡”居住证管理、出租房智能门禁建设
和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备案,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从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
系建设,夯实公安工作根基。3月4日,成立全县物联网治安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专班,
开展“以卡管人、以卡管房、以卡管车”工作。
以卡管人——按照“全覆盖、智能化、严管理、重实效”原则,全面配置流动人口信息移动
采集系统(即“流管通”),科学设立社区(村居)“e居站”,对辖区实行有流动人口发放“e
居卡”,作为流动人口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的配套身份识别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发
卡,统一设立“e居站”,统一配置“流管通”,做到证卡配套,实时应用查询、预警、研判等
功能。
以卡管房——开展出租房智能门禁系统建设,健全出租房安全长效管理体系,提升出租房人
防、物防、技防水平。“e居卡”作为出租房智能门禁系统的门禁卡统一使用、规范发卡流程,户管
员经常性地开展核查,及时变更、上传相关信息;出租房实行“一牌(出租房统一标志牌)、一图
(出租房概况图)、一书(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一制度(出租房管理制度)、一
资料(防盗防骗宣传资料)”制度;组织出租房东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学习,落实出租房房东日常管
理责任,强化管理,提高出租房房东的自管能力。
以卡管车——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形成“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行业自律、
群众参与”的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新格局。对新购买的或已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持有效身
份证件和车辆购买证明,到就近派出所设立的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备案点,由工作人员将电动自行车
购买人和电动自行车的基本信息录入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传送至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
物联网防盗追踪布控平台,并在电
动自行上安装登记备案标签和智能
防盗追踪终端。
2014年,“以卡管人”制发
卡率和有效刷卡率均高于温州全
市平均水平,成效同类地区第一;
“以卡管房”共建门禁54套,门禁
系统使用率和刷卡率均为同类地区
第一,成效同类地区第二;“以卡
管车”共建基站50个,登记电动车
18238辆、登记率99.5%,破获登记
备案电动车被盗案3起、并全部追
回被盗车辆,成效居全市同类地区 图3-29 2014年10月24日,罗阳派出所开展“以卡管车”电动车防盗备案
第一。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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