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3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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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公安行政管理
县公安局建立汽车站派出所,编制3人,负责汽车站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是年,全县内部单位保卫
组织11个,保卫干部19人(其中专职5人),原县化肥厂保卫组织因停产合并撤销。1986年,全县内
部列管单位49个,其中建立保卫科(股)4个,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48名。
1989年,建立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泰顺县支行3支经济民警小队;新设浙南陶瓷厂、
地方建筑工程公司、泰顺县花炮厂、金鑫城市信用社等4个单位保卫科,配备专职保卫干部9人、兼
职保卫干部16人。至年底,全县38个内部列管单位设保卫股、科、课的7个,设经济民警小队的3
个,设企业派出所的3个,配备专职保卫干部16名、兼职保卫干部43名。县公安局加强对保卫干部业
务培训,组织专门培训或以会代训2期共36人。
1990年,对农业银行泰顺县支行经济民警小队和地方建筑工程公司、三魁茶厂、泰峰陶瓷厂和
金鑫城市信用社的保卫科进行调整和充实,并新建4个保卫组织。7月,举办一期保卫干部培训班,
32名保卫干部和12名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
1991年,按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原则,扩大内保管理范围,把一些重要企事业单位列入
内保单位管理,列管单位从38个增加到51个,在列管单位中新建双涧溪水库管理处保卫科等4个保卫
组织和1支工商银行泰顺县支行经济民警小队。全县保卫组织增至18个,经济民警小队增至4支,配
备专职保卫干部55人、兼职保卫干部31人、经济民警33人。
1992年,全县51个内部列管单位中,共有19个单位建立保卫组织,有26个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
保卫干部,内部单位配备专职保卫干部、经济民警60人,兼职保卫干部和经济民警49人。在9月、12
月分别组织经济民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军事业务训练。1993年,内部单位新建保卫组织3个,调整充
实保卫干部9人。
1994年3月,全县列管单位由54个调整为43个,建立泰顺振兴玩具厂、水电公司、三魁供销社
保卫科;4月,整顿内部保卫(经警)组织,加强保卫队伍管理,充实保卫干部、经济民警27人,调
整19人;举办2期保卫干部、经济民警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基层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战能
力。8月,鉴于部分列管单位不具备独立建立经警组织条件,省公安厅批复同意泰顺县建立经济民警
大队及其直属中队。经济民警直属中队定编52人,负责县水电公司、双涧溪电站、县自来水厂、县
农机厂、县陶瓷厂、县石油公司、县轴承厂、泰顺饭店等8个单位重要目标、要害部位守卫。经济民
警大队负责对原有4支经济民警小队和经警直属中队管理教育。
1995年11月21日,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保卫治保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授
予中国农业银行泰顺县支行经济民警小队“全省保卫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996年9月,建立县
经济民警大队及其直属中队,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保卫科。是年,全县经济民警小队5支,配有经
济民警86人。
1997年11月,根据修订后的《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规定保卫人
员的条件:重要岗位保卫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制定的上岗标准,经过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
方可从事保卫工作。同时规定,单位聘用保卫人员、任命保卫组织负责人应当具备的思想品行、年龄
文化、法律知识及管理技能等条件。是年,全县列管单位有专职、兼职保卫干部67人,在编经警87
人;中国农业银行泰顺县支行经济民警小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胜经济民警队。
1998年,列管单位实行县公安局、派出所两级管理体制,县公安局直接列管单位26个。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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