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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公安志
明确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必须由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
共同指定的医院按体检项目逐项检查。是年,增加干警46人,其中社会招收28人、公安院校毕业生5
人、选调干部7人、职工6人。1998年,县公安局民警(职工)236名。
2001年,人事部、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明确人民警察招录
体检标准。2005年1月,人事部、卫生部制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11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此后,
人民警察招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用)》”模式进行,其中人民
警察的身高、体重标准由此取消。
2011年7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有
关通知精神,全县招录人民警察体
能测评执行新标准,即10米×4往返
跑、1000(女,800)米、纵跳摸高
3个项目的体能测评,全部达标者视
为合格。
2003年,县公安局民警219
名、职工22名。2008年4月,省公安 图5-4 2011年4月20日,县公安局开展招录民警体能测试
厅、省人事厅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不宜录用为人民
警察的情形及考察和政审的主要方法,规定转任、调任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其考察和政审工作参
照本实施细则执行。2012年,民警298名、职工13名。
2013年,针对浙江省内警察招录打破户籍地域限制后,泰顺外地籍新警多,将泰顺作为跳板
“考入调出”的现象比较突出,不仅影响泰顺公安基层群众工作,也带来了中层领导断层、专业技术
岗位断层等队伍问题。县公安局通过省人大代表提案,成功争取到政法干警招录“不超过30%的招录
培养计划面向本县(市)户籍人员招考”以及全省公务员招录“50%职位限制为本县(市、区)生源
或户口的人员”两项倾斜政策,为泰顺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014年,民警291人、职工
10人。
表5-16 1984—2004年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性别 党团员 年龄结构 文化结构
年份 人数 中共 共青 30岁 31— 51岁 大学 大学 中专 初中
男 女
党员 团员 以下 50岁 以上 本科 专科 高中 以下
1984 91 86 5 49 26 45 42 4 0 2 40 49
1985 112 102 10 60 36 62 44 6 0 2 64 45
1986 119 109 10 66 41 57 56 6 0 3 67 49
1987 123 112 11 68 37 60 54 9 1 3 73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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