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朱封鳌天台集<第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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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法时,具足本尊、炉火、行者等三
者,作为行者三密的表征。 其中,本
尊不限于何种如来或明王,主要是根
据所宗的部门而定,以表行者的“意
密”;炉代表行者的“ 口密”;行者自
身则表“ 身密”。 其行法方式,先择
地、造炉、设炉,口诵真言,投乳木、五
谷等供物于炉中,以净行者的三密,
并成就息灾、增益、敬爱、降伏等法。
这种行法,是在心外行事作法,故称
外护摩或事护摩。 反之,不采用实际
作法,而以自身为坛场,在观想中,以
如来的智火烧除诸业烦恼,这种在心
内作观修法的护摩,则称为内护摩;
护摩供养图(见《阿娑缚抄》卷 40)
又因所作的观属于“理法” 之观,故
又称理护摩。 台密行者认为,外护摩由于未能与内观相应,无法成就“悉地”,
故行外护摩时必须同时修内护摩三平等观,以期内外相应,事理相融,速疾成
就悉地。 所以,台密行者有“外护摩即内护摩” 的说法,这是他们迥异于外道
外护摩之处。
外护摩最常用的是四种护摩,即息灾法、增益法,敬爱法、降伏法。 息灾法
(梵语′ santika),又作寂灾法。 为消除自身及他人的种种病难恶事等的修法。
以佛部之尊为本尊,用圆形白色护摩坛、圆形炉,行者穿白衣,向北方吉祥坐,
焚烧 沉 水 香, 用 酥 油 灯。 修 的 时 间 是 每 月 一 日 至 八 日。 增 益 法 ( 梵 语
pustika),为增益自身及他人的寿命、福德、智慧等的修法。 以宝部之尊为本
尊,用方形白色坛、方形炉,行者穿白衣,向东方半跏坐,焚烧白檀香,用油麻
灯。 每月九日至十五日,日出时分起修。 敬爱法(梵语 va ′ sikarana),为自身及
他人欲得佛菩萨加被,或欲得主上众人爱护的祝祷法。 以莲华部之尊为本尊,
用莲花形赤色坛、莲花叶形炉,行者穿赤衣,向西北箕坐,焚烧丁香或苏合香 第
木,用果子油灯,每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修。 降伏法(梵语 abhicāraka),又作 七
辑
调伏法。 为自身及他人调伏怨敌恶人等的祈祷法。 以金刚部之尊为本尊,用
台
三角形黑色坛、三角形炉,行者穿青、黑衣,向南方蹲踞,焚烧安悉香,用芥子油 密
探
灯。 每月二十三日至月底修。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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